各镇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组成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进一步推行我市权力清单工作,完善已公布的部门行政权力清单,根据上级部门调整行政权力事项的相关文件精神,现将全市13个部门52项新增、取消及调整的权力清单事项予以公开,请遵照执行。
附件:1.东兴市部门行政权力清单新增事项
2.东兴市部门行政权力清单取消事项
3.东兴市部门行政权力清单调整事项
2016年6月1日
东政发〔2016〕6号附件1(行政权力清单新增事项).doc
东政发〔2016〕6号附件2(行政权力清单取消事项).doc
东政发〔2016〕6号附件3(行政权力清单调整事项).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