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做好2013年我市农作物良种补贴项目实施工作,促进粮食稳定增产和农民持续增收,进一步改善农村民生,根据自治区农业厅《365体育网址,365体育娱乐场印发2013年广西农作物良种补贴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桂农业发〔2013〕44号)精神,结合东兴市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稳定面积、提高单产、优化结构、改善品质”为目标,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中央一号文件以及中央、自治区及防城港市农村工作会议精神,认真组织实施好农作物良种补贴项目,运用政策导向和资金扶持手段,鼓励农民使用优良品种,加快农作物优良品种和新技术推广步伐,稳定粮食种植面积,提高粮食作物的产量和品质,促进粮食稳产增产和农民持续增收,促进农业结构调整和农村经济发展。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整体推进的原则。2013年,我市对水稻、玉米等农作物良种补贴实行全覆盖,按照实际种植面积全部补贴。
(二)坚持品种择优的原则。主导品种的筛选由自治区农业厅负责组织专家研究确定,在符合国家有关扶持政策的前提下,优先选择生态适应性好、符合生产需要、市场前景较好的品种。禁止选择未经审定、审定不通过或过期淘汰的品种。
(三)坚持公开推介的原则。主导品种确定后,农业部门要按照自治区农业厅的要求,通过各种渠道公开向社会发布,严禁各地擅自进行品种推介活动。
(四)坚持农民自愿的原则。农业部门要在充分尊重农民意愿基础上,根据品质优先、市场需求和生产需要,积极引导农民选择使用推介的良种,不得采取强制手段干预农民自愿选种。
(五)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在项目实施过程中要始终做到“补贴政策公开、补贴面积公开、补贴标准公开、补贴农户公开,资金直补到户、据实进行结算”,确保补贴资金按时足额发放到农户手中。
三、主要目标
2013年,全市水稻良种补贴计划实施面积6.6万亩(其中早稻3.0万亩晚稻3.6万亩),补贴金额101.7万元,玉米良种补贴计划实施面积1.9万亩,补贴金额19.2万元,具体补贴面积以全市三镇2013年实际种植面积为准。
通过实施良种补贴项目,确保全市粮食播种面积稳定在9.2万亩以上,总产量达到2.5万吨以上,单产水平进一步提高,结构进一步优化,品质进一步改善。
四、主导品种
自治区农业厅已组织有关专家研究确定以下主导品种名单。
水稻:淦鑫688、天优华占、五优308、特优582、桂两优2号、新两优6380、天优3301、中浙优1号、Y两优1号、丰两优四号、淦鑫206、株两优02、株两优4024、孟两优838、深优9516、良丰优339、野香优863、特优3813、特优837、里优6602、Y两优087、中浙优8号、Y两优302、深两优5814、泰丰优桂99、博优782、博优1652、博Ⅲ优273、博Ⅲ优9611、美优998。
玉米:桂单0810、桂单688、太平洋99、兆丰788、正大808、南校969、亚航0919、宜单629、兆丰688、金卡879、先达901、太平洋98、兆丰588、迪卡008、桂糯518、玉美头601、桂花糯522、台珍、农甜88。
五、部门职责
市农业、财政部门、负责全市农作物良种补贴项目实施工作的组织管理和监督指导工作,确保顺利完成良种补贴的各项工作任务。
农业部门具体负责制定工作方案、落实项目计划、优良品种推介、宣传发动、栽培技术培训等组织实施工作,会同财政部门做好补贴面积核实、汇总、上报工作。
财政部门具体负责落实补贴资金拨付、监管工作,协助农业部门做好补贴面积核实、汇总、上报工作。
各镇人民政府负责组织所辖各村良种补贴面积的登记、申报、公示、审核、汇总、录入、上报工作,建立健全农户登记资料档案。
市农业、质监、物价等部门联合加强种子质量、种子价格监管,防止出现假冒伪劣种子和趁机哄抬种子价格的现象。
六、补贴范围
水稻、玉米良种补贴在全市实行全覆盖。
七、补贴对象、标准和方式
(一)补贴对象
全市所有使用水稻、玉米良种的生产者(含农场和科研院所职工承包种植者)均可享受补贴。
(二)补贴标准
补贴标准严格执行中央确定的标准,即早稻、晚稻15元/亩;玉米10元/亩。
(三)补贴方式
采取现金直接补贴方式。由自治区农业厅组织公开推介水稻、玉米良种名单。早稻、晚稻插秧和玉米播种结束后,各镇人民政府分别组织农民申报登记种植面积,以村民小组为单位进行公示,逐级审核、汇总、上报,再由农业、财政两部门联合行文,层层批复补贴面积和下达相应的补贴资金,最后通过农民补贴 “一折通”将全部补贴资金存入种粮农户的补贴账户。
八、工作重点和要求
(一)补贴面积的登记、申报、核实、公示、汇总、上报。
1.归口登记。按照属地管理、就地登记的原则,在稻田、玉米地所在地进行登记。
农户的登记:按照现行行政区划,按村民小组、行政村、乡(镇、场、所)、县(市、区),自下而上逐级登记、核实。对存在当地农户、外来户承租或土地流转的,或由他人代耕代种的,原则上谁耕种谁享受补贴,依据承租合同、转让协议(包括口头协议)计入承租户或代种人,并注明清楚;没有协议的,必须经出租户和承租户双方协商、认可。只得登记1次,不得重复登记。
2.填表造册:在规定的时间内,由村民小组干部逐户调查摸底,并组织农户申报,村民小组干部核实后填写登记表,一式3份,村民小组、村委会、镇人民政府各存1份。
3.核实公示:村委会对各村民小组上报的数据进行复核、分小组张榜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以上,无异议后汇总上报镇人民政府。
4.审核录入:镇人民政府负责对各村上报数据进一步核定,然后汇总、录入,打印纸质文档连同电子文档上报县级主管部门。
5.逐级审核汇总上报:农业主管部门要按照“农户申报、逐组公示,乡镇审核,市复核”的工作程序,逐级审核登记、汇总、上报,所有审核人都要在有关表册上签名。
水稻良种补贴面积分别在早稻、晚稻插秧结束后,分别组织填报;玉米良种补贴面积在中玉米播种结束后组织填报。补贴面积经层层审核后,由市农业局、市财政局联合行文上报防城港市农委、防城港市财政局,上报时间:早稻8月16日前;玉米9月1日前;晚稻9月20日前。
(二)及时发放补贴资金
1.预拨资金。补贴资金实行预先拨付、年终据实结算的方式。市财政局收到自治区财政厅预拨补贴资金后,依据上年各地的实际种植面积,及时将预拨补贴资金拨付各地。
2.逐级发放。市农业局、市财政局收到防港市农委、防港市财政局批复补贴面积后,将补贴资金下达到市财政局,再由市级财政部门拨付到乡镇财政所,乡镇财政所依据上级农业、财政部门的批复文件和补贴清册通过农民补贴“一折通”将补贴资金存入种粮农户的补贴账户,农户凭有效证件到金融部门领取补贴款。
3.据实结算。当市财政局收到自治区财政厅年终补拨的补贴资金后,根据各地实际面积进行结算,如果出现结余资金,将结转下年使用。
(三)建立农户良种补贴明细档案
按照自治区农业厅、财政厅统一制定格式造册登记,由村委会逐户核实、填写,经审核合格后在乡(镇)人民政府建立纸质和电子档案,农业部门也要备份保存电子档案。在补贴过程中形成的所有登记表、补贴资金发放清册等原始凭证都要立卷归档保存。
(四)加强补贴资金的使用管理
中央、自治区下达的补贴经费和地方配套的工作经费,要严格按照中央和自治区的要求执行,县、乡设立良种补贴资金专账,实行专账管理,严格做到专款专用。补贴资金执行“一折通”统一发放和实名制管理,严禁截留挪用和代扣收费。市审计、监察部门参与补贴项目实施的监督工作。
九、保障措施
(一)强化协调配合。市级各有关部门要从执政为民和确保粮食安全的战略高度,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高度重视农作物良种补贴项目实施工作,切实把实施补贴项目作为稳定粮食生产、增加农民收入的重要举措来抓。加强领导、明确分工、落实责任、密切配合,形成强大合力,推动项目顺利实施。财政、农业等部门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为良种补贴项目搞好服务。
(二)强化项目公示。实行良种补贴村级公示制,公示内容要包括农户良种补贴面积、补贴标准、补贴金额等,公示时间不少于7天。财政、农业部门要设立良种补贴监督电话,并在当地媒体予以公布,接受群众监督。
(三)强化资金管理。严禁任何地方、单位和个人虚报良种补贴面积,套取补贴资金,以及截留、滞留、挤占、挪用补贴资金。
(四)强化监督检查。农业、财政部门要对项目实施情况进行不定期抽查,通过实地走访基层干部和农户,认真了解项目区域内面积落实、种子质量和价格、补贴资金发放等有关情况,及时纠正项目实施过程中出现的各种问题,确保良种补贴政策不走样、农民实惠不缩水。
(五)强化种子市场监管。农业部门要会同工商、质检、公安等部门,加强农作物种子市场监管,坚决打击坑农、害农等违法行为,做好良种市场供应,防止假冒伪劣种子进入生产领域,切实保障种子供应市场渠道畅通、规范有序。
(六)强化政策宣传。农业部门要通过电视、报纸等多种媒体向广大农民群众、基层干部宣传良种补贴政策,提高农民群众对农作物良种补贴的认识,充分调动农民使用优良品种、发展粮食生产的积极性,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