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组成部门、各直属机构:
《东兴市市区部分街道临时占道停车收费管理实施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二0一二年七月五日
东兴市市区部分街道临时占道停车收费管理实施方案
为了合理利用城市道路资源,充分发挥城市道路使用功能,有效解决我市城区车辆临时停放问题,满足临时占道停车需求,保障城市道路安全畅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城市道路管理条例》、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的《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和《防城港市人民政府办公室365体育网址,365体育娱乐场印发防城港市城市道路实行机动车停车泊车位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的通知》(防政办发〔2012〕30号)的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市人民政府决定在市区部分街道实行临时占道停车收费管理,具体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规范城区车辆停放,加大对城区主要道路和人口密集区的整治力度,改善城区内车辆乱停乱放造成的交通堵塞现象,确保道路通畅,力求车辆停放规范有序,以优美整洁、井然有序的市容市貌推动东兴国家重点开发开放试验区建设。
二、工作原则
(一)科学规划、合理布局、统一组织、规范管理。
(二)以人为本,公开、公平、公正实施市区临时占道停车管理,广泛听取意见,接受群众监督。
(三)以不影响道路交通安全畅通为前提,最大限度满足车辆临时停放需求,有效缓解市区停车难的问题。
三、收费路段
北仑大道、兴东路、新华路、民族路、贵州路、四川路、教育路。
四、收费时间
每天上午8点至晚上21点,其余时间免费(如需调整时间,由竞标者上报市人民政府审批)。
五、实施步骤
(一)准备阶段:(2012年5月)。
1.由市住建局、公安局等部门积极配合,规划市区道路停车泊位,确定收费路段,完善停车泊位标志及标线,依据国家、自治区相关法律、法规以及我市城市总体规划、交通发展规划、区域停车需求、城市道路停车泊位设置条件和道路路况等,经实地踏勘论证后,制订我市城市道路停车泊位设置规划,并根据道路交通状况或城市道路停车泊位需求量的变化进行调整或修改。
2.确定收费标准。根据中心城区道路交通状况和机动车停车需求分布,设置不同收费类别的停车泊位;实行计时收费与按次收费相结合,合理利用道路停车时间,提高泊位利用率。
3.城区道路临时占道停车泊位的招标时间由市住建局另行通知。
(二)宣传发动阶段(2012年6)。
利用各种媒体(电视广播、宣传车、发放宣传单等)大力宣传开展城市道路停车泊位收费工作的目的意义,逐步提高市民的思想认识,为临时占道停车收费管理工作的顺利推进营造良好氛围。(三)全面实施阶段(2012年7月起)。
在以上七条收费路段推行停车收费管理。
六、收费标准
(一)小汽车收费标准以次计费。标准为:每辆每次收费5元;停放一天(24小时)收费10元;按月缴纳停车费的每辆车每月收取150元。
(二)摩托车、电动车临时停放3小时以内每辆每次收费1元,超过3小时每辆每次收费2元,按月缴纳停车收费的每辆每月收取80元。
(三)残疾人驾驶车辆免收占道费。
(四)军警车、救护车、城市管理车辆(市政维护、环卫作业、城管执法)或正在执行任务的特种车辆等免收占道费。
七、收费主体
城区道路临时占道停车收费经营权由市住建局通过招标方式授予,招标所得收益上缴财政部门,招标所得专项款用于城市道路的管理、养护、修复和公共停车场所等相关设施建设。
八、竞标者的条件及要求:
(一)参与城区道路临时占道停车收费经营权竞标者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依法注册的企业法人;
2.有相应的注册资本金和设施、设备;
3.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及财务状况;
4.有相应的技术、财务、经营等关键岗位人员;
5.有切实可行的经营方案;
6.地方性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城区临时占道停车收费的中标经营企业要按照物价部门的收费标准收取停车服务费;不得擅自把临时停车泊位改作他用;遵守有关法律的规定,服从市住建局依法管理,按照规定的停车泊位及车辆停放要求规范车辆有序进出,入位停放,维护停车秩序,制止超线压线停放行为;市区临时占道停车点现场管理人员必须进行岗前培训,培训合格后发给上岗证,上班时需按规定统一着装,做到文明服务,文明管理;必须协助城市管理部门在管理路段发挥市容监督作用,对市民的不文明行为应进行纠正、劝说、教育,影响较大的应向相关部门举报。
(三)中标经营企业违反有关规定,经督促整改达不到要求的,由市住建局、物价局、公安局、工商局等部门对其进行处罚,取消经营收费权,并有权吊销其营业执照。对因不文明管理而造成民事纠纷和经济损失的,临时占道停车收费的中标经营企业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九、相关部门工作职责
(一)市住建局、公安局等部门负责配合共同做好审批、办证、泊位和停车线规划、日常执法检查等工作。车辆在市区道路上乱停乱放的,由交管、城监等部门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理;对停放在停车泊车位收费路段不按规定缴纳停车费的,经管理人员说服无效时,由上述部门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二)市物价局负责收费的审批管理,对占用城区道路违法乱收费或不按收费标准收费的行为进行监管。
(三)市工商局、税务局配合市住建局,对停车服务收费的中标经营企业经营活动进行监督管理,对违法违规行为依法查处。
(四)市城监大队负责加大对城区道路人行道乱停乱放车辆的管理力度,并会同市工商局加强对市区道路上乱摆乱卖行为的监管,建立长效、专项的管理机制,禁止在城区实施临时占道停车点的路段摆摊设点,确保车辆有序、道路畅通。
十、工作要求和保障措施
(一)高度重视,切实增强工作责任感和紧迫感。公共停车收费管理工作,关系到城市道路交通安全畅通和市民的切身利益。各相关单位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认真研究制定可行的管理措施,把各项工作落到实处,确保工作的全面实施。
(二)加强部门间工作协调。加强与有关单位、人员的沟通协调,提前做好准备工作,加快公共停车收费管理工作进度。
(三)加强宣传发动,营造良好的工作氛围。采取多种宣传方式,通过多种渠道宣传停车收费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加深广大群众对停车收费工作的认识和理解。
(四)依法行政,文明执法。
(五)加强信息反馈。在工作中,各部门要加强沟通和配合,提高工作效率。
十一、收费工作自依法招标确定中标单位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