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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兴市人民政府365体育网址,365体育娱乐场调整充实东兴市食品安全委员会成员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1-08-19 00:00 | 来源:信息公开平台 | 字号: 分享到:
 

各镇人民政府,市直、驻东兴各单位:

  鉴于市食品安全委员会部份成员工作已变动,为继续加强对全市食品安全工作的领导,市人民政府决定调整充实东兴市食品安全委员会成员。现将调整后的委员会成员及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市食品安全委员会组成人员

  主  任:禤  东   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

  副主任:刘富华   市委常委、宣传部部长、副市长

      陆健文   市委常委、副市长

      兰  宏   市委常委、副市长

      李拥琴   副市长

      何凯军   副市长

  委  员:廖明辉   市政府办副主任

      杨桂琦   市政府办副主任

      王廷凯   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局长

      李世统   市委政法委副书记 

      黄永标   市委宣传部常务副部长

      黎日发   市卫生局局长

      黄宏宾   市工业贸易和信息化局局长

      廖金辉   市农业局局长

      黄邦明   市粮食局局长

      刘维玲   市民族事务局局长

      杜文东   市科技局局长

      张健红   市财政局党组书记、副局长

      郑贤广   市法制办主任

      谭瑞祥   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副局长

      符云峰   市监察局副局长

      刘汉东   市发展和改革局副局长

      张文华   市公安局副局长

      梁玉萍   市环保局副局长

      杜志明   市水产畜牧兽医局副局长

      王健舟   市教育局副局长

      李润作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

      张军才   市旅游局副局长

      陈世昌   市工商局局长

      宋  刚   市质监局局长

      乔  东   东兴海关副关长

      覃文长   东兴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副局长

  二、市食品安全委员会的主要职责

  分析全市食品安全形势,研究部署、统筹指导食品安全工作;提出全市食品安全监管的重大政策措施;协调解决食品安全中的重大问题;检查、督促各部门食品安全工作。

  三、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事机构

  市食品安全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具体承担委员会的日常工作。办公室设在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办公室主任由王廷凯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由谭瑞祥同志兼任。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实行联络员制度,各成员单位要确定1名联络员,衔接落实有关事项。

  四、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及各成员单位工作职责

  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简称市食安办):作为市食品安全委员会的办事机构,具体承担市食品安全委员会的日常工作及交办的其他事项。组织贯彻落实国务院、自治区、防城港市和东兴市人民政府365体育网址,365体育娱乐场食品安全工作方针政策,组织开展重大食品安全问题的调查研究,提出食品安全工作重大政策、措施及解决重大食品安全问题的建议。承办防城港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交办的相关任务和事项。负责向防城港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报告东兴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工作情况、食品安全各专项工作情况、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及责任调查处理情况。承担食品安全综合协调的责任,重点负责分段监管容易出现的监管空白、职责交叉等方面的协调,推动健全协调联动机制、完善综合监管制度,促进各环节监管措施的无缝衔接。督促检查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和国务院、自治区、防城港市和东兴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决策部署的贯彻执行情况。督促各成员部门履行食品安全监管职责、落实食品安全监管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并负责检查、考核评价。指导完善食品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机制,组织开展食品安全重大专项行动。推动食品安全应急体系和能力建设。组织拟订东兴市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组织、协调、监督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及责任调查处理工作。组织拟订全市食品安全规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协调食品安全信息和舆情处理工作。组织开展食品安全状况评估。组织协调食品安全宣传、培训工作。负责相关数据的收集、统计、分析和上报。开展有关食品安全国际交流与合作。市食安办不取代相关部门在食品安全管理方面的职责,相关部门根据各自职责分工开展工作。

  市委宣传部:配合市食品安全主管部门制定实施宣传报道方案,指导协调新闻媒体开展食品安全报道;组织新闻媒体大力宣传有关食品安全的法律法规,普及食品安全标准和科学知识,引导和发动群众积极参与食品安全社会监督;配合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及时、客观曝光食品安全典型违法案件;指导查处食品安全虚假新闻。承办市食品安全委员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市委政法委:负责建立政法部门之间查案办案协调联动工作机制,指导、协调政法各部门支持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开展执法工作,查办食品安全违法案件,督促、推动食品安全事故大案要案的查处工作。承办市食品安全委员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市食品药品监管局:承担市食安办的日常工作。负责餐饮服务许可、餐饮服务环节食品安全和保健食品的监督管理工作;组织实施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管理规范;承担餐饮服务环节食品安全状况调查和监测工作;负责餐饮服务环节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对处置工作。承办市食品安全委员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市卫生局:开展国家和自治区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计划工作;开展食品安全相关的健康教育,指导公众健康饮食,促进公众合理营养、平衡膳食;负责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救援中的医疗救治。承办市食品安全委员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市工商局:负责全市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负责拟订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的措施、办法;组织实施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督检查、质量监测及相关市场准入制度;负责流通环节经营预包装食品、散装食品等食品的质量安全监管。承办市食品安全委员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市质监局:负责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生产加工环节监督检查、风险监测及生产许可工作;组织实施不安全食品召回制度;拟订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生产加工环节质量安全监管的工作制度;监督管理以食品生产加工为主、生产地与销售地相分离的生产加工点。承办市食品安全委员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市农业局:负责农产品生产环节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组织拟订全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按规定报送有关农产品质量安全状况信息;会同有关部门提出划定农产品禁止生产区域的建议;负责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和农业环境监测;负责农产品生产环节农药残留的检测;依法实施符合农产品安全标准的农产品认证和监督管理;负责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监督管理工作。承办市食品安全委员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市工信局:制定并组织实施食品工业发展规划,研究提出食品产业发展方向、重点和产业布局;提出促进食品工业发展和技术进步的政策措施;指导推进食品安全信息化建设,指导协调食品安全信息资源的开发利用,指导推动食品安全信息资源共享;推进食品工业企业诚信体系建设;指导食品工业行业协会发挥行业自律作用。负责生猪屠宰的行业管理,监督管理生猪屠宰活动,督促屠宰企业落实主体责任,严格执行生猪进场查验、生猪来源和生猪产品流向登记、肉品品质检验、产品召回、无害化处理等肉品质量安全制度;承担建立健全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应急管理机制相关工作;承担酒类流通管理工作;配合有关部门研究制定全市出口农产品质量安全示范区认定标准和考核管理办法并对示范区实行定期考核和动态管理。承办市食品安全委员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市水产畜牧兽医局:负责养殖环节水产畜牧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组织实施全市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体系水产畜牧部分的建设;负责指导水产畜牧业标准化生产,组织实施符合安全标准的水产畜牧产品认证和监督管理,指导水产畜牧产品品牌培育和质检体系建设;负责养殖环节兽药、饲料、饲料添加剂等投入品的监管;负责水产种质资源管理,组织实施水域滩涂养殖证和水产苗种生产许可证制度;组织、指导动物防疫、动物及其产品的检疫监督工作;负责奶畜饲养以及生鲜乳生产环节、收购环节的监督管理;负责水产畜牧产品养殖环节兽药残留检验检测;负责兽药、饲料、饲料添加剂和草种监督管理;可在生猪养殖、收购、贩运、定点屠宰环节实施对“瘦肉精”的检验、认定和查处;负责生猪收购、贩运环节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承办市食品安全委员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市发展和改革局:负责编制和组织实施全市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体系建设规划;指导制定和实施食品安全规划,协助做好食品安全监管体系建设,加强食品安全检验检测能力建设,推动食品安全专项项目的组织、申报和实施。承办市食品安全委员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市公安局:积极配合全市各有关行政执法部门,依法查处并严厉打击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假冒伪劣食品等涉及食品安全的犯罪活动;维护食品安全重大事故现场秩序,配合调查食品安全重大事故;依法查处妨碍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工作人员依法执行公务的违法犯罪行为。承办市食品安全委员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市监察局: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对构成食品安全违法违纪的案件及其涉案人员进行查处;参加市人民政府组织的重特大食品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负责对事故调查工作进行监督,并对事故责任追究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承办市食品安全委员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市财政局:负责落实市本级食品安全监管和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救援专项经费,加强对专项经费的监督管理。承办市食品安全委员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协同有关部门指导建立建筑工地食堂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加强对建筑工地食堂食品安全措施落实情况的巡查;配合有关部门督促建筑工地开展食品安全宣传教育,会同食品监管部门建立和完善建筑工地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理机制,监督检查建筑工地食堂食品安全。承办市食品安全委员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市教育局:负责督促指导各级各类学校和幼儿园食堂及学校内食品经营单位的食品安全管理工作;协助有关部门开展学校、幼儿园食堂及周边食品经营单位的食品安全监督检查;指导各级各类学校开展食品安全宣传教育工作,在学生中普及食品安全知识;指导建立和完善学校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理机制。承办市食品安全委员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市环保局:负责统筹协调和监管影响食品安全的重大环境问题;负责食用农产品种植、养殖业基地周边污染源的监管、监测、评估;会同有关部门监督管理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工作。承办市食品安全委员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市旅游局:配合食品安全监管等部门做好旅游景区(点)、旅游星级饭店的食品安全规范管理和指导工作;配合做好旅游景区(点)、旅游星级饭店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处置的有关协调和应急救援工作。承办市食品安全委员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市科技局:负责组织食品安全相关科学研究、技术开发和先进、成熟、适宜技术(成果)的转化与应用示范;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开展食品安全科技普及、宣传、科技成果推广等有关技术服务,为健全食品安全保障体系提供科技支撑。承办市食品安全委员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市民族事务局:负责民族食品生产、经营活动的监督检查;配合有关部门做好民族食品生产、经营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承办市食品安全委员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市粮食局:负责粮食收购、储存、运输活动和政策性用粮购销活动中的粮食质量安全和原粮卫生的监督检查;负责组织实施粮食质量安全标准、检测制度及有关技术规范等。承办市食品安全委员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市法制办:指导开展食品安全相关规范性文件制定工作,参与食品安全执法重大法律问题的研究处理。承办市食品安全委员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东兴海关:负责进出口食品通关监管工作;按照有关法律法规,严格执行国家对食品进出口的贸易管制措施;依法对食品走私违法违规行为进行查处;与有关部门加强协调配合,严把食品进出口安全关。承办市食品安全委员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东兴出入境检验检疫局:负责全市进出口食品和化妆品检验检疫的监督管理以及风险预警和快速反应组织管理;负责组织实施全市出口食品原料种植、养殖场备案管理工作。承办市食品安全委员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〇一一年八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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