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人民政府,市直、驻东兴各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土地市场,推进土地有偿使用制度改革,促进我市经济持续、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国务院365体育网址,365体育娱乐场加强国有土地资产管理的通知》(国发〔2001〕15号)以及《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365体育网址,365体育娱乐场开展清理整顿划拨土地使用权自发进入市场工作的通知》(桂政发〔1994〕30号)的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现将收取土地收益金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在东兴市范围内出租划拨土地使用权或改变土地用途的单位(或个人)都必须缴纳土地收益金。
二、土地收益金以土地使用者出租土地或改变土地用途的实际面积为计费依据,其收费标准以《东兴市出租划拨土地使用权或改变土地用途收益金收取标准》(附件1)及《东兴市城镇土地级别分类》(附件2)为依据,江平镇、马路镇以城镇土地级别及土地基准地价为依据。多层房屋出租或改变用途的,第一层按实际面积计收、第二层按第一层应收的50%计收、第三层按第一层应收的30%计收、第四层按第一层应收的20%计收、第五层及以上按第一层应收的10%计收。
三、土地权属已明确的,土地收益金由拥有土地使用权的单位(或个人)缴纳;土地权属未确定或存在争议未解决的,其收益金由实际使用土地的单位(或个人)缴纳;土地使用权拥有者不在土地所在地的,其收益金由代管者或实际土地使用者缴纳。
四、土地收益金按年征收,每年按实际租赁时间征收1次,出租人应当在出租土地(连同房屋)后15日内,到市土地市场管理所缴纳土地收益金并办理租赁登记手续,逾期不办理的,视为非法出租,不缴纳土地收益金的单位(或个人),按收费总额每日加收3‰的标准追加滞纳金,并视为非法出租,由市国土资源主管部门按照有关规定依法处理。
五、东兴市辖区范围内的土地收益金由市土地市场管理所代收,收费时必须使用财政统一票据,并将收到的款项统一上缴市财政局。市土地市场管理所负责将划拨土地使用权出租的单位缴纳土地收益金情况及欠缴情况上报市国有资产管理部门。
六、凡不按本通知的要求缴纳土地收益金的单位或个人,国土资源部门一律不予办理各项土地登记手续,并可在法定的期限内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且按有关规定处以罚款,直至收回土地使用权,注销土地使用证。
附件:1.东兴市出租划拨土地使用权或改变土地用途收益金收取标准
2.东兴市城镇土地级别分类
二〇一一年八月九日
附件1
东兴市出租划拨土地使用权或
改变土地用途收益金收取标准
单位:元/m2·月
土地收益金级别楼面基准值
土地级别
|
一级甲类
|
一级乙类
|
二级
|
三级
|
四级
|
五级
|
基准值
|
2.0
|
1.5
|
1.2
|
0.8
|
0.5
|
0.3
|
层次差价单独修正率
层次
|
一层
|
二层
|
三层
|
四层
|
五层以上(含五层)
|
单独修正率
|
1.00
|
0.50
|
0.30
|
0.20
|
0.10
|
出租用途修正率
用 途
|
商贸、金融
|
饮食服务
|
写字、办公
|
商用仓储
|
科学研究
|
生活居住
|
工业及工业仓储
|
修正率
|
1.00
|
0.95
|
0.90
|
0.60
|
0.40
|
0.50
|
0.50
|
临街类型修正率
临街类型
|
街角地(前后两面临街)
|
一般临街
|
背街
|
修正率
|
1.05
|
1.00
|
0.80
|
计算公式:土地收益金=基准值×层次差价单独修正率×出租用途修正率×临街类型修正率
附件2
东兴市城镇土地级别分类
一、一级地
(一)一级甲类
北仑大道(边贸码头至那超路口)、民族路、新华路(口岸至兴东路之间)、教育路(新华路至解放路之间)、解放路(新华路至民族路之间)、贵州路、河堤路(中山路至民族路口之间)。
(二)一级乙类
兴东路(轻纺城至站东路)、中山街、教育西路、黄花岗路、北仑大道(那超路至罗浮桥)、解放路(民族路至那超沟)、永金街、金冠路(惠东酒店至银海酒店)、四川路、农商街、美食村步行街、兴宁路、贵州路一巷、新东路。
二、二级地
兴东路、电线街、木栏街、建设街、中山路、河堤路(黄花岗路至民族路)、东中路、浙江路。
三、三级地
和平路、湖南路、站西路、金冠东路、金冠西路、南京路、那超路、贵州路巷、中园路、景秀路、劳动街、北园路。
四、四级地
河洲路、轻纺城范围各巷、菜市街、明虹路、江平镇防东公路两旁。
五、五级地
北仑河小区、106小区、107小区、兴宁市场各巷、马路镇、江平镇(包括氵万尾)的各街道。
六、其它
东兴城区内其它未列入的街道、巷子、小区参照附近同类土地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