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世华位于东兴市北园路96号的不动产,《国有土地使用证》证号为东国用(2008)第A0156号,土地面积为72.54平方米,该不动产权属叶世华、郑达娟共同共有。叶世华于2022年5月11日死亡。根据东兴市人民医院出具的《居民死亡医学证明(推断)书》和东兴市东兴镇花溪社区居民委员会出具的《亲属关系证明》及申请人提供《继承声明书》等材料,上述属叶世华份额的不动产由叶凤锋继承。现申请人向我中心申请办理该不动产转移(继承)登记手续。如对该不动产有异议者,请在本公告刊登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向我中心(地址:东兴市高兴大道15号政务服务管理中心二楼不动产登记中心,电话:0770-7671200)书面提出。逾期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我中心将按有关规定给予申请人办理该不动产转移(继承)登记手续。
特此公告。
东兴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2年6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