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发儒位于东兴市永金街(安得花园三区)4-401房号的不动产,《房屋所有权证》证号为东房权证东兴市字第0109710号,建筑面积为133.52平方米,该不动产权属李发儒、黄朝阳共同共有。李发儒于2021年2月11日因病死亡。根据东兴市公安局边防派出所出具的《户口注销证明》、防城区那梭镇那夏村民委员会出具的《继承亲属关系证明》及申请人提供的《继承声明书》等材料,属李发儒份额的不动产由黄朝阳继承。现申请人向我中心申请办理该不动产转移(继承)登记手续。如对该不动产有异议者,请在本公告刊登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向我中心(地址:东兴市高兴大道15号政务服务管理中心二楼不动产登记中心)书面提出。逾期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我中心将按有关规定给予申请人办理该不动产转移(继承)登记手续。
特此公告。
东兴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1年7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