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任雄位于东兴市江平镇民族大道10号的不动产,《国有土地使用证》证号为东国用(1999)字第B1222号,土地面积为94.77平方米,该不动产权属陈任雄、张国秀共同共有。陈任雄于2014年8月5日因病死亡。根据东兴市江平镇城北社区居民委员会2020年4月27日出具的《亲属关系证明》、《证明》及申请人提供的《继承声明书》等材料,上述不动产属于陈任雄份额发生继承并由陈建志一人继承。现陈建志向我中心申请办理该不动产转移(继承)登记手续。如对该不动产有异议者,请在本公告刊登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向我中心(地址:东兴市高兴大道15号政务服务管理中心二楼不动产登记中心)书面提出。逾期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我中心将按有关规定给予陈建志办理该不动产转移(继承)登记手续。
特此公告。
东兴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0年7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