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汉伦位于东兴市江平镇跃进路83号的不动产,《国有土地使用证》证号为防国用(89)字第0400093号,土地面积为210.41平方米,该不动产权属陈汉伦、李青夫妻共同共有。根据东兴市江平镇城北社区居民委员会出具的《证明》及申请人提供的《继承声明书》等材料,陈汉伦、李青夫妻已故多年,属陈汉伦、李青的不动产由陈春和、陈春华、陈春全、陈春辉、陈春贵按份继承,每人各占份额1/5。现上述继承人向我中心申请办理该不动产转移(继承)登记手续。如对该不动产有异议者,请在本公告刊登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向我中心(地址:东兴市高兴大道15号政务服务管理中心二楼不动产登记中心)书面提出。逾期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我中心将按有关规定给予继承人办理该不动产转移(继承)登记手续。
特此公告。
东兴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1年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