邓允静位于东兴市东盟大道(北园A片03#地块)等9处的不动产,《国有土地使用证》证号分别为东国用(2007)第A1101号、A1102号、A1103号、A1104号、A1105号、A1106号、A1107号、A1108号、A1109号,其中A1101-A1107号土地面积都为90平方米、A1108号土地面积为129.12平方米、A1109号土地面积为261.97平方米,该不动产权属邓允静、张炳秀共同共有。邓允静于2017年7月4日因病死亡。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防城港市防城区文昌街道城南村民委员会出具的《继承权亲属关系证明表》、《证明》及申请人提供的《继承声明书》、《公证书》等材料,属邓允静份额的不动产发生继承,其中东国用(2007)第A1101号、A1102号、A1103号、A1104号、A1108号、A1109号的不动产由邓倍和继承、东国用(2007)第A1105号、A1106号、A1107号的不动产由邓淇文继承。现申请人向我中心申请办理该不动产转移(继承)登记手续。如对该不动产有异议者,请在本公告刊登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向我中心(地址:东兴市高兴大道15号政务服务管理中心二楼不动产登记中心)书面提出。逾期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我中心将按有关规定给予申请人办理该不动产转移(继承)登记手续。
特此公告。
东兴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1年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