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沛真位于东兴市东兴镇贵州路五巷57号H栋1单元202号(金海商业步行街商住楼)不动产,《房屋所有权证》证号为东房权证东兴镇字第0104832号,建筑面积为78.29平方米,该不动产权属赵沛真、王美芳共同共有。赵沛真于2019年9月29日因病死亡。根据文成县大峃镇上房社区居民委员会2019年10月22日出具的《亲属关系证明表》及申请人提供的《继承声明书》等材料,上述不动产属赵沛真部分发生继承由王美芳一人继承。现王美芳向我中心申请办理该不动产转移(继承)登记手续。如对该不动产有异议者,请在本公告刊登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向我中心(地址:东兴市高兴大道15号政务服务管理中心二楼不动产登记中心,0770-7672600)书面提出。逾期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我中心将按有关规定给予王美芳办理该不动产转移(继承)登记手续。
特此公告。
东兴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0年7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