韦海友位于东兴市新华路398号(金源·天鹅湖)6栋3单元202号房不动产,《房屋所有权证》证号分别为东房权证东兴市字第20161289-1号、东房权证东兴市字第20161289号,建筑面积为143.32平方米,该不动产权属卢永君、韦海友共同共有。韦海友于2014年11月2日因病死亡。根据东兴市东兴中学2018年6月19日出具的《申办继承权公证亲属关系证明表》及申请人提供的《继承声明书》等材料,上述不动产属韦海友部分发生继承由卢玮韬一人继承。现卢玮韬向我中心申请办理该不动产转移(继承)登记手续。如对该不动产有异议者,请在本公告刊登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向我中心(地址:东兴市高兴大道15号政务服务管理中心二楼不动产登记中心,0770-7672600)书面提出。逾期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我中心将按有关规定给予卢玮韬办理该不动产转移(继承)登记手续。
特此公告。
东兴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0年7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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