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运权位于东兴市北仑大道第二排的不动产,《国有土地使用证》证号为东国用(2002)字第A6083号,土地面积为82.15平方米,《房屋所有权证》证号为东房权证东兴镇字第0102684号,建筑面积为358.28平方米,该不动产权属苏运权、李爱清共同共有。苏运权于2009年12月31日因病死亡。根据东兴市东兴镇花溪社区居民委员会出具的《继承亲属关系证明》及申请人提供的《继承声明书》等材料,属苏运权份额的不动产由苏芳明继承。现申请人向我中心申请办理该不动产转移(继承)登记手续。如对该不动产有异议者,请在本公告刊登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向我中心(地址:东兴市高兴大道15号政务服务管理中心二楼不动产登记中心)书面提出。逾期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我中心将按有关规定给予申请人办理该不动产转移(继承)登记手续。
特此公告。
东兴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1年8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