骆启良位于东兴市兴宁路花溪小区2栋3-602号房不动产,《房屋所有权证》证号为东房权证东兴市字第0103461号,建筑面积为56.83平方米,该不动产权属骆启良、何莲共同共有。骆启良于2011年8月15日因病死亡。根据东兴市马路镇兴桂社区居民委员会2020年6月9日出具的《亲属关系证明表》及申请人提供的《继承声明书》等材料,上述不动产属骆启良部分发生继承由骆文胜一人继承。现骆文胜向我中心申请办理该不动产转移(继承)登记手续。如对该不动产有异议者,请在本公告刊登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向我中心(地址:东兴市高兴大道15号政务服务管理中心二楼不动产登记中心,0770-7672600)书面提出。逾期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我中心将按有关规定给予骆文胜办理该不动产转移(继承)登记手续。
特此公告。
东兴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0年8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