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龙辉位于东兴市七星路六巷102号(东兴市中园A片09#地块27号)的不动产,《房屋所有权证》证号为东房权证东兴市字第20120755号、20120755-1号,面积为806.08平方米,《国有土地使用证》证号为东国用(2009)第A0691号,土地面积为73.5平方米,该不动产权属赵龙辉、赵世娜共同共有。赵龙辉于2018年12月25日因病死亡。根据东兴市东兴镇七星社区居民委员会出具的《继承权亲属关系证明表》及申请人提供的《继承声明书》等材料,属赵龙辉份额的不动产由赵世娜单独继承。现申请人向我中心申请办理该不动产转移(继承)登记手续。如对该不动产有异议者,请在本公告刊登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向我中心(地址:东兴市高兴大道15号政务服务管理中心二楼不动产登记中心)书面提出。逾期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我中心将按有关规定给予申请人办理该不动产转移(继承)登记手续。
特此公告。
东兴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1年4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