庞兴莲位于东兴市东兴镇石子岭路(东郊社区庞屋组拆迁安置区B2#)的不动产,《不动产权证书》证号为桂(2018)东兴市不动产权第0001809号,土地面积为75平方米,该不动产权属庞兴莲单独所有。庞兴莲于2019年7月27日因病死亡。根据东兴市东兴镇东郊社区居民委员会出具的《证明》及申请人提供的《继承声明书》、《亲属关系证明》等材料,上述不动产由黄成发继承。现申请人向我中心申请办理该不动产转移(继承)登记手续。如对该不动产有异议者,请在本公告刊登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向我中心(地址:东兴市高兴大道15号政务服务管理中心二楼不动产登记中心 电话:0770-7671200)书面提出。逾期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我中心将按有关规定给予申请人办理该不动产转移(继承)登记手续。
特此公告。
东兴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1年1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