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之勇位于东兴市东兴镇新华路399号15号楼1单元202号房(东兴安得国际华城)的不动产,《不动产权证书》证号为桂(2017)东兴市不动产权第0001804号,房屋建筑面积为143.42平方米,该不动产权属严之勇单独所有。严之勇于2021年10月8日因病死亡。根据东兴市东兴镇七星社区居民委员会出具的《亲属关系证明》、东兴市人民医院出具的《居民死亡医学证明》及申请人提供的《继承声明书》等材料,上述不动产由严焕德继承。现申请人向我中心申请办理该不动产转移(继承)登记手续。如对该不动产有异议者,请在本公告刊登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向我中心(地址:东兴市高兴大道15号政务服务管理中心二楼不动产登记中心 电话:0770-7671200)书面提出。逾期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我中心将按有关规定给予申请人办理该不动产转移(继承)登记手续。
特此公告。
东兴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2年7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