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防城港市中级人民法院(2020)桂06执130号和(2021)桂06执50号的《协助执行通知书》,将东兴市金邦实业开发有限公司名下位于东兴市东盟大道工业园1-3#地块的不动产过户至买受人陈正伟名下,《国有土地使用证》证号为东国用(2006)第A2307号,因当事人未能提交上述证书原件,现我中心按规定对上述证书进行注销公告,并协助防城港市中级人民法院为申请人办理上述不动产权转移登记手续,核发不动产权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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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兴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2年1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