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东兴市人民法院(2016)桂0681执541号和(2016)桂0681执542号的《协助执行通知书》,将何世美名下位于东兴市大坪路120号(新世界国际旅游商贸城)8栋01号商场和东兴市大坪路120号(新世界国际旅游商贸城)8栋02号商场的不动产过户至优先受尝人广西东兴市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兴支行名下,《房屋所有权证》证号分别为东房权证东兴市字第20130254号、东房权证东兴市字第20131329号,因当事人未能提交上述证书原件,现我中心按规定对上述证书进行注销公告,并协助东兴市人民法院为申请人办理上述不动产权转移登记手续,核发不动产权证书。
(联系地址:东兴市北仑大道356号,联系电话:0770-7671200)
东兴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1年9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