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东兴市人民法院(2022)桂0681执恢86号之一的《协助执行通知书》,将陈湛名下位于东兴市东兴镇长湖路36号19#楼1单元1001号房(中房·御翠园)的不动产过户至买受人陈翠君名下,《不动产权证书》证号为桂(2017)东兴市不动产权第0002544号,因当事人未能提交上述证书原件,现我中心按规定对上述证书进行注销公告,并协助东兴市人民法院为申请人办理上述不动产权转移登记手续,核发不动产权证书。
(联系地址:东兴市北仑大道356号,联系电话:0770-7671200)
东兴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2年10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