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上思县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2020)桂0621执171号之一,将苏李养名下位于东兴市东兴镇北仑大道116号号的不动产过户至买受人陈昌平名下,《房屋所有权证号》证号为东房权证东兴市字第0102125号,《国有土地使用证》证号为东国用(2001)字第A3931号,现我中心按规定对上述证书进行注销公告,并协助东兴市人民法院为陈昌平办理该不动产权转移登记手续,核发不动产权证书。
(地址及联系电话:东兴市高兴大道15号政务服务中心二楼不动产登记中心 0770-7671200)
东兴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0年12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