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东兴市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2020)桂0681执789号之二,将郭荣玲、陈润林名下位于东兴市民族路350号(金丰家园)5栋501号房的不动产过户至买受人韦强艳名下,《房屋所有权证号》证号为东房权证东兴市字第20132520号、东房权证东兴市字第20132520-1号,现我中心按规定对上述证书进行注销公告,并协助东兴市人民法院为韦强艳办理该不动产权转移登记手续,核发不动产权证书。
(地址及联系电话:东兴市高兴大道15号政务服务中心二楼不动产登记中心 0770-7671200)
东兴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0年1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