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桂林市中级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2021)桂03执127号之十三、十四】执行需要,将孙工川名下位于东兴市东兴镇1600工程小区718号的不动产过户至买受人蒋雯珊的名下,《不动产权证书》证号为桂(2016)东兴市不动产权第0000329号,现我中心按规定对上述证书进行公告注销,并协助上思县人民法院为申请人办理该不动产权转移登记手续,核发不动产权证书。
(地址及联系电话:东兴市高兴大道15号政务服务中心二楼不动产登记中心 0770-7671200)
特此公告。
东兴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1年7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