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防城区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2020)桂0603执恢5号】执行需要,将项载能名下位于东兴市兴宁路二巷20号的不动产过户至优先受偿权人防城港市防城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的名下,《房屋所有权证》证号为东房权证东兴市字第0111278号、《国有土地使用证》证号为东国用(2007)第A1213号,现我中心按规定对上述证书进行公告注销,并协助防城区人民法院为申请人办理该不动产权转移登记手续,核发不动产权证书。
(地址及联系电话:东兴市高兴大道15号政务服务中心二楼不动产登记中心 0770-7671200)
特此公告。
东兴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1年6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