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东兴市人民法院(2021)桂0681执319号《协助执行通知书》,将林滔义名下位于东兴市河洲路2处不动产过户至买受人郑敏名下,《房屋所有权证》证号分别为东房权证东兴镇字第0107955号、东房权证东兴镇字第0107956号,《国有土地使用证》证号分别为东国用(2005)第A0300号、东国用(2005)第A0301号因当事人未能提交上述证书原件,现我中心按规定对上述证书进行注销公告,并协助东兴市人民法院为郑敏办理该不动产权转移登记手续,核发不动产权证书。
(联系地址:东兴市北仑大道356号,联系电话:0770-7671200)
东兴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1年8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