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在市委、市政府和市政府信息公开办的指导下,我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制度(试行)》要求,结合信息公开工作实际,编制本年度报告,现特向社会公布东兴市地震局2015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5年1月1日起至2015年12月31日止。
一、概述
2015年度,按照《条例》要求,紧密结合防震减灾工作实际,进一步完善和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依法行政管理,强化规范服务,加大工作力度。在规范工程抗震管理、强化防震减灾宣传、落实地震应急预案修订和演练以及加强内部管理等方面取得明显成效,完成了全年各项工作任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2015年主动公开部门信息14条。为方便公众了解信息,通过政府网站,小纸张信息册、《办事指南》等进行政府信息公开。
(一)行政审批事项
建设工程抗震设防要求的确定。
(二)行政审批项目流程时限表
建设工程抗震设防要求的确定(法定期限20天,承诺期限3天),服务窗口(承诺时限3个工作日),抗震设防股(承诺时限1个工作日),局长(承诺时限1个工作日)。
(三)行政审批事项收费的情况
1、建设工程抗震设防要求确认技术咨询费(2015年1月至7月)
收费依据和标准:依照桂价费〔2007〕572号规定,按工程项目总投资额的万分之七收取/项,最高不能超过2600元/项。
收费的管理方式:全额缴入市政务服务中心“汇缴账”。
缴费形式:业主凭我服务窗口出具的缴费通知到指定收费窗口缴纳。
2、自2015年8月起,依据自治区地震局7月29日印发的桂震发[2015]20号文件,取消一般建设工程抗震设防咨询服务收费,继续开展一般建设工程抗震设防要求的确定咨询服务。
三、行政审批项目情况
2015年度我局办理的建设工程抗震设防要求的确定行政许可项目共359项,办结359件,办结率100%;联合审批项目32个,其中学校教学楼项目8个。
四、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5年度我局无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
五、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我局所公开的信息均免费。
六、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5年度我局无任何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的案件。
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市政务服务中心大厅因受场地空间限制,无法制作展板式公布栏放置大厅公开信息,只能通过小纸张信息册放置大厅信息柜上公开信息。
(二)改进措施
一年来,我局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一定成效,结合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2016年我局信息公开工作将从以下方面进一步改进:
对前来服务窗口咨询或是申办的群众,窗口人员作详细的说明,让群众能清楚了解申办事项的具体情况,方便群众能顺利办理业务。
东兴市地震局
2016年3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