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村(社区),镇直、各驻镇单位:
《江平镇开展违规领取边民生活补助大排查工作实施方案》已经镇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近年来,我市先后开展了“社会救助专项整治”、“扶贫领域督查”等活动,并将低保救助工作列入绩效考评指标体系,取得了良好的成效。但从最近的常规核查以及巡察和扶贫领域检查反馈的情况来看,我镇仍不同程度地存在“死亡人员不能及时删减”、“身份转换成国家公职人员后未能及时退出领取”、“重复领取”、动态管理不够充分等薄弱环节。根据防城港市扶贫督查整改要求,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边民生活补助工作,规范边民补助管理,决定在全镇开展违规领取边民生活补助大排查,具体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按照2018年1月22日印发的《广西壮族自治区边民生活暂行办法》(桂民规〔2018〕1号)的规定,对全镇所有在享边民补助对象开展“大排查、大清理”。着重解决“死亡人员不能及时删减”、“身份转换成国家公职人员后未能及时退出领取”、“重复领取”等问题。通过大排查、大清理”,清退违规领取对象,规范审核认定的操作程序和强化动态管理,全面提高我市边民补助工作的规范化管理水平,促进边民补助政策的公平公正实施。
二、工作措施
(一)开展在享边民补助对象排查和清理工作。
精准识别边民补助对象。各村(社区)要严格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边民生活暂行办法》的规定,对辖区内的边民补助对象进行一次重新排查。采取逐户核查和信息比对相结合的方式,认真对照户藉、拥有固定住房、生存状况、工作学习情况、社保情况等要素,加强与公安、法院、人社、住建等相关部门的联系,及时更新相关数据信息,确保核对准确。同时,要彻查在发放补助过程中的补助对象银行卡(折)资金的到位情况,是否存在未及时足额发放,以及重领、错领的问题,切实保障国家兴边惠民政策的落实到位。
(二)严格按照新政策对新纳入0-3公里城市边民申请资料的审核、认定工作。
严肃查处“打擦边球”、“人情认定”等违纪违纪问题。各村(社区)要严格按照现行政策,加强今后的“认定审核”工作,对不符合政策的申请对象要坚决退还申请材料并向群众做好书面说明工作,坚决杜绝“打擦边球”、不符而批的“人情认定”。建立0-3公里边民补助监督举报热线,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对清查出问题的边民补助对象要采取有效措施及时停发,对违规经办的有关责任人要依纪依规进行处理。
严格执行“五关一公示”环节,及时纠正边民补助审定、认定程序的偏差。我镇要严格把好申请受理关、调查核实关、授权核对关、公示监督关、审核认定关,及时纠正边民补助审定认定工作中出现的受理申请简单随意、入户调查不严实、材料审核把关不严、公示不到位的做法,严肃查处徇私舞弊、优亲厚友等行为。
(三)完善边民补助对象的基本信息数据,完善系统数据管理,定期复核。要充分发挥核对信息平台、边民补助系统的作用,依据申请对象或在享对象授权有充开展核对工作。实行定期、不定期通过信息平台的监测系统功能进行监测核查,发现有问题的对象要逐一入户核查,对不再符合政策的对象要及时停发。在受理、审定认定的过程中,要做好身份证、户口本、核对授权书、住房等信息的完整。凡是申请对象基本信息不完整的,要采取措施予以采集完善,确保申请对象各项信息完整。要有步骤安排在享对象上述信息的采集、录入工作,各村(社区)根据自己的具体情况做出在享对象的采集、录入的工作计划。
(四)加强动态管理,确保应享尽享、应退尽退。镇民政办要加强与民政、财政、边海防办、公安、法院、人社、卫计、教育、人武、住建等相关部门的联系,按政策切实加强动态管理,对排查出不再符合条件的人员必须按规定停发,做到应退尽退。特别针对财政供养人员、缴纳或领取养老保险人员、死亡领取、重复领取等问题的排查。
三、实施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2018年4月25日前)
镇制定实施方案,同时召开动员部署会议,统一思想,明确任务要求,层层部署,确保排查、清理整治工作顺利开展,各村(社区)结合实际制定大排查实施方案和召开会议层层发动。
(二)排查核实阶段(2018年5月底前)
各村(社区)要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边民生活暂行办法》的规定,认真对在享对象名册进行逐一排查核实,要加强与公安、法院、人社、卫计、教育、人武、住建等相关部门协调,重点对财政供养人员、缴纳或领取养老保险、死亡领取、重复领取等易出现问题加强排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三)全面清理阶段(2018年9月底前)
按照政策,对上一阶段排查出来的结果进行全面整理归类,对符合条件可继续享受边民补助的家庭要完善其边民补助信息系统数据,对不符合条件和政策要求的家庭,要坚决清退。
(四)巩固成效阶段(2018年12月底前)
各村(社区)要认真总结边民生活补助动态管理大排查活动年工作情况,包括基本情况、主要做法、存在问题、取得成效等,于12月底前报镇民政办汇总,民政办做好总结向市民政局汇报。
四、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镇成立工作领导小组,各村(社区)也要成立工作领导小组,切实增强做好违规领取边民生活补助大排查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要做好动员部署工作,制定方案措施,严明工作纪律,层层落实责任,确保大排查活动取得成效。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组 长:罗 恒 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副组长:陈燕清 镇党委委员、纪委书记
杨孙协 镇党委委员、副镇长
谭光信 镇民政办负责人
成 员:王其东 镇民政办助理
裴幸福 交东村村委会主任
李永任 交东村民政专干
唐维娟 班埃村村委会主任
唐国兵 班埃村民政专干
王家伟 吒祖村村委会主任
李永福 吒祖村民政专政
罗万成 贵明村村委会主任
李陈光 贵明村民政专干
刘基记 山心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
刘维华 山心村民政专干
杨远善 江龙村村委会主任
李春燕 江龙村民政专干
陈比丽 潭吉村村委会主任
黎 霞 潭吉村民政专干
谭志海 万尾村村委会主任
黄严冬 万尾村民政专干
何 玲 巫头村村委会主任
李昌娇 巫头村民政专干
曾范明 榕树头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
苏尹莲 榕树头村民政专干
汤昌胜 长山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
麦彩冬 长山村民政专干
莫晓东 城北社区党支部书记、居委会主任
武 齐 城北社区民专干
杨怀喜 城南社区党支部书记、居委会主任
陈汉礼 城南社区民政专干
(二)强化社会监督,做好政策解释工作。各镇要向群众做好边民生活补助政策的解释,还要以此次边民生活补助大排查工作为契机,强化社会监督检查平台建设,对纳入边民补助的对象,有条件的村(社区)要在综合服务大厅上进行长期公示,主动接受社会和群众的监督,巩固违规领取边民生活补助大排查工作的成效。
(三)强化责任追究。要以查处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专项工作为契机,围绕群众反映的问题开展违规领取边民生活补助大排查,全面排查问题线索,及时发现和解决存在的问题。要分清主体责任,完善落实谁调查、谁审核、谁签字、谁负责的责任追究制度。工作人员在受理、调查、核对、公示、认定中出现违法违纪问题的,移交有关部门按照有关规定追究相关人员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移交司法部门追究刑事责任。
东兴市江平镇人民政府
2018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