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东兴讯 东兴市司法局以人民调解委员会规范化创建活动为抓手,以“四项措施”为载体,全面提升人民调解工作质量和水平, 今年第一、第二季度全区群众安全感调查结果显示,东兴市矛盾纠纷及时调处率分别为96.14%,96.52%,连续两个季度居全区第一。
——强化基层人民调解组织建设。进一步建立健全了专业性、行业性人民调解组织。构建“哪里有纠纷,哪里就有调解组织”的人民调解组织机构网络,及时受理、调处各类民间纠纷,村(社区)法律顾问也直接参与矛盾纠纷调处。
——强化部门纠纷调处职能。按“谁主管谁负责”为主、属地管理为辅的原则,落实矛盾纠纷调处责任制,促使公安、综治、国土海洋、林业、旅游、住建等部门,积极调处各自职责范围内的矛盾纠纷,有关镇、村(社区)主动配合做好调处工作。
——强化调防结合。建立健全矛盾纠纷精准排查制度,及时发现各类矛盾纠纷倾向与苗头,边排边调,努力把各类矛盾纠纷化解在萌芽状态。
——强化多调联动机制。对复杂疑难或敏感、影响重大的矛盾纠纷,实行市领导“包案”调处,由“包案”领导统一协调有关司法机关、行政机关、人民调解组织以及律师等调解资源,联合调处,增强调解工作合力。
(陆友成 杨秀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