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兴市人民政府征收土地方案公告
(东征字〔2016〕16号)
2016年9月5日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下发《365体育网址,365体育娱乐场东兴市江平镇思勒村混凝土搅拌站项目建设用地的批复》(桂政土批函〔2016〕351号),同意将东兴市江平镇思勒村混凝土项目搅拌站建设用地批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46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条例》第25条和《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的有关规定,现将东兴市江平镇思勒村混凝土搅拌站项目建设用地征收方案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东兴市江平镇思勒村混凝土搅拌站项目建设用地。
二、征收土地位置
该项目征收的土地位于东兴市江平镇思勒村民委员会的集体土地。范围为:东以江平镇思勒村民委员会的集体土地为界;南以江平镇思勒村民委员会的集体土地为界;西以江平镇思勒村民委员会的集体土地为界;北以江平镇思勒村民委员会的集体土地为界。具体范围:东以J4-J5-J6-J7-J8-J9-J10-J11-J12-J13-J14-J15为界,南以J15-J16-J17为界;西以J17-J18-J19-J20-J1-J2-J3为界;北以J3-J4为界。具体坐标为:
J1:2390747.718/36509217.079 J2:2390724.799/36509278.192
J3:2390693.450/36509292.120 J4:2390677.490/36509309.140
J5:2390665.260/36509319.790 J6:2390644.670/36509319.410
J7:2390630.650/36509328.450 J8:2390605.720/36509335.800
J9:2390594.596/36509345.395 J10:2390569.941/36509347.383
J11:2390560.351/36509340.302 J12:2390539.557/36509313.196
J13:2390492.811/36509293.915 J14:2390496.909/36509264.391
J15:2390506.373/36509232.684 J16:2390560.753/36509197.676
J17:2390577.562/36509154.602 J18:2390617.537/36509117.541
J19:2390696.618/36509211.114 J20:2390730.580/36509222.554
三、被征收土地村(组)及面积:东兴市江平镇思勒村民委员会的集体土地共计3.1548公顷土地(其中:水田0.3972公顷 .其他林地2.7130公顷.田坎0.0446公顷)。
四、土地补偿安置标准
(一)征收土地补偿(含土地补偿和安置补助费),按东政发〔2011〕4号文第六条(江平镇范围内)执行。
1.耕 地:25000元/亩
2. 非耕地:16000元/亩
(二)青苗补偿费标准,按东政发〔2011〕4号文第七条执行。
(三)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按东政发〔2011〕4号文第八条执行。
五、被征收土地生产组的农业人口安置办法
参照东政发〔2011〕4号、东政发〔2012〕15号等文件规定执行。
六、被征收土地四至范围内土地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在公告规定的期限内,持土地权属证书或其他有关证明材料到江平镇人民政府办理补偿登记手续,请相互转告。
凡从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现场调查起,抢建、抢种的地上附着物不予办理补偿登记手续。
社区(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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登记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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登记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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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核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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思勒村民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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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9月6日至2016年9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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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平镇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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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9月14日至2016年9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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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土地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在规定期限内不办理征地补偿登记的,将视为放弃其应有的权益。
特此公告
2016年9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