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村(社区):
《江平镇网格员工作考核办法(试行)》已经镇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东兴市江平镇人民政府
2018年4月5日
江平镇网格员工作考核办法(试行)
根据2017年度绩效考评情况及财经审计结果,发现我镇网格员日常工作量业绩远远达不到工作要求,普遍存在只领报酬而不上报矛盾纠纷事件或全年从不更新(录入)过一条网格基础信息(即房屋、人员变动等信息),没能按要求履行网格员工作职责。现根据东综办通〔2018〕2号文件要求,结合我镇工作实际,经镇党委研究,制订本考核办法如下:
一、自2018年4月起,我镇网格员兼职报酬实行按季度考核发放。
二、对于网格员兼职报酬(600元/季度)按工作量业绩完成情况进行发放。具体考核标准:
(一)对于本季度内完成更新(录入)网格基础信息达60条以上且本季度内上报1条以上属于本季度内的矛盾纠纷事件并处理完毕的,或者本季度内上报2条以上属于本季度内的矛盾纠纷事件并处理完毕的发放本季度兼职报酬100%。
(二)对于本季度内只完成更新(录入)网格基础信息达60条以上的,或者本季度内只完成上报1条以上属于本季度内的矛盾纠纷事件并处理完毕的,发放本季度兼职报酬的80%。
(三)对于本季度内更新(录入)网格基础信息达50条以上的,且完成上报1条以上属于本季度内的矛盾纠纷事件并处理完毕的,发放本季度兼职报酬的70%。
(四)对于本季度内更新(录入)网格基础信息达50条以上,但没有上报矛盾纠纷事件的,发放本季度兼职报酬的60%。
(五)对于只上报1条属于本季度内的矛盾纠纷事件但没有处理完毕的,发放本季度兼职报酬的50%。
三、各村(社区)网格员务必于1,4,7,10月的8日前将上一季度完成情况(见附表)报镇网格管理办公室,由网格管理办公室核实报财务发放兼职报酬。
四、对于年度结余的网格兼职报酬根据实际情况,全部用于奖励超额完成任务的网格员。
附件:江平镇网格员工作业绩审核表
附件
江平镇网格员工作业绩审核表
村(社区): 上报时间:
网格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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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格员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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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治e通手机号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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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治e通账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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录入(更新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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矛盾纠纷调处录入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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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核
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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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
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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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方式: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