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东兴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市建设项目用地需要,我市依法征收江平镇潭吉村的部分集体土地,作为江平工业园区三路道路项目建设用地。为确保江平工业园区三路道路建设顺利推进,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广西壮族自治区殡葬管理条例》的规定,现将迁移坟墓的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迁移坟墓的具体界址和范围:江平工业园区三路道路项目位于东兴市江平镇潭吉村。具体界址:东临江平至尾旧公路,南临联友重汽项目用地和潭吉村庄,西临尾进港路(即江平至巫头公路),北临江平工业园(详见具体迁坟范围示意图)。
二、迁移坟墓的具体时间:从本通告发布公示之日起30日内,上述范围内的坟墓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全部迁移。
三、办理迁移坟墓的具体办法:在上述范围内有坟墓的坟主,在本通告规定的时间内持本人身份证、户口簿等有效身份证明材料到江平镇征地搬迁工作分指挥部,与有关工作人员共同确认所属坟墓位置、类别后,办理迁移坟墓补偿手续,并自行将坟墓迁移完毕。
四、逾期未迁移的坟墓处理办法:凡超过本通告规定的期限内拒不迁移的坟墓,或属无主坟墓的。将根据建设项目使用土地的需要,由相关部门组织工作人员按《广西壮族自治区殡葬管理条例》第十八条规定的办法对坟墓进行迁移。
联系地址:江平镇征地搬迁工作分指挥部(即江平镇人民政府对面,原大三联商贸楼售楼部旁边)。
联系电话:0770-7229272。
特此通告
附件:江平工业园区三路道路项目迁坟示意图
东兴市人民政府(代)
2021年3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