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东兴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市建设项目用地需要,我市依法征收江平镇交东村、班埃村的部分集体土地,作为东兴市珍珠湾生态乡村旅游度假区一期项目建设用地。为确保东兴市珍珠湾生态乡村旅游度假区一期项目建设顺利推进,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广西壮族自治区殡葬管理条例》的规定,现将迁移坟墓的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迁移坟墓的具体界址和范围:东兴市珍珠湾生态乡村旅游度假区一期项目位于东兴市江平镇交东村三角架岭、大万岭、光岭、双坟岭、磨刀垄岭、碰港岭和班埃村密丝港岭一带。具体界址:东临交东村四组山岭、乡村公路,南临乡村公路和班埃村密丝港岭、交东村四组碰港岭,西临交东村四组、三组、二组山岭为界,北临国门大道(即原滨海公路)(详见具体迁坟范围示意图)。
二、迁移坟墓的具体时间:从本通告发布公示之日起30日内,上述范围内的坟墓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全部迁移。
三、办理迁移坟墓的具体办法:在上述范围内有坟墓的坟主,在本通告规定的时间内持本人身份证、户口簿等有效身份证明材料到江平镇征地搬迁工作分指挥部,与有关工作人员共同确认所属坟墓位置、类别后,办理迁移坟墓补偿手续,并自行将坟墓迁移完毕。
四、逾期未迁移的坟墓处理办法:凡超过本通告规定的期限内拒不迁移的坟墓,或属无主坟墓的。将根据建设项目使用土地的需要,由相关部门组织工作人员按《广西壮族自治区殡葬管理条例》第十八条规定的办法对坟墓进行迁移。
联系地址:江平镇征地搬迁工作分指挥部(即江平镇人民政府对面,原大三联商贸楼售楼部旁边)。
联系电话:0770-7229272。
特此通告
附件:东兴市珍珠湾生态乡村旅游度假区一期项目迁坟示意图
东兴市人民政府(代)
2021年3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