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机构设置情况
第二部分:东兴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2019年部门预算报表
一、部门收支总表
二、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三、基金预算支出表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经济分类表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经济分类表
六、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表
七、部门收入预算总表
八、部门支出预算总表
九、财政拨款收支表
第三部分:东兴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2019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定期掌握分析道路交通安全动态,制定对策。
(二)负责道路交通管理各项交通安全设施维护。
(三)加强道路巡逻,及时发现和查处各类交通违法行为。
(四)纠正交通违章,加强道路交通安全宣传,预防道路交通安全事故的发生。
(五)加强交通事故的现场勘查和处理;加强交通事故逃逸案件的侦破工作。
(六)做好机动车(两轮摩托车、三轮摩托车、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的注册登记和驾驶员管理工作。
(七)搞好交通特殊勤务和交通警卫。
(八)维护重大节日、集会、游行、示威和体育活动的交通秩序,保证首长、外宾车辆行驶安全与畅通。
(九)制止、协助破获在道路上的犯罪活动,堵截在逃犯罪分子。
二、机构设置情况
东兴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的设有八个中队,分别为综合中队、车管中队、江平中队、事故中队、秩序中队、城区中队、宣传中队、设施中队。
三、人员构成及编制现状
2019年我大队现有公安编制51个,实有财政供养人员120人,其中在职民警46人,柔性人才1人,协管员68人,退休人员5人。
第二部分:东兴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2019年部门预算报表
一、部门收支总表
二、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三、基金预算支出表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经济分类表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经济分类表
六、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表
七、部门收入预算总表
八、部门支出预算总表
九、财政拨款收支表
上述报表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东兴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2019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收支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说明。
2019年收入总预算1435.26万元,同比减少63.51万元,同比下降4.24%。其中:一般公共财政预算拨款1435.26万元,同比减少63.51万元,同比下降4.24%。
上年结余收入0万元。
2019年收入预算总体减少的主要原因:压减经费支出。
(二)支出预算说明。
2019年支出总预算1435.26万元,同比减少63.51万元,同比下降4.24%。其中:一般公共财政预算拨款1435.26万元,同比减少63.51万元,同比下降4.24%。
上年结余收入0万元。
2019年支出预算总体减少的主要原因:压减经费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2019年支出总预算1435.26万元,同比减少63.5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预算874.44万元,同比增加54.44万元,同比增长6.64%,增加原因:在职人员工资津贴社保福利等正常调增;项目支出预算560.82万元,同比减少117.93万元,同比下降17.37%,减少原因:项目相对减少。
三、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本单位无此项经费预算。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经济分类情况说明
按支出经济科目分类,分为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预算:
(一)基本支出预算874.44万元,占总预算60.93%,其中:
1、工资福利支出748.36万元,同比增加35.74万元,同比增长5.02%;增加原因:在职人员工资津贴社保福利等正常调增。
2、商品和服务支出122.71万元,同比增加15.31万元,同比增长14.26%;增加原因:执法执勤点的增加。
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3.36万元,同比增加0.86万元,同比增长34.4%;增加原因:退休人员增加。
(二)项目支出预算560.82万元,占总预算39.07%,其中:
1、工资福利支出5.1万元,同比减少33.9万元,同比下降86.92%,减少原因:协警工资由公安局发放。
2、商品和服务支出449.9万元,同比增加19.8万元,同比增长4.6%;增加原因:执法执勤点的增加。
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7万元,同比增加4.5万元,同比增长180%;增加原因:协警及工勤人员的增加。
4、资本性支出98.82万元,同比下降108.33万元,同比下降52.3%;减少原因:无房屋建筑物购建。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经济分类情况说明
本单位无此项经济分类支出。
六、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情况说明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预算74.73万元,比2018年预算41.8万元,同比增加32.93万元,同比增长78.77%;增加原因:增加了公务用车购置费。其中:
1.因公出国(境)经费2019年预算0万元,。
2.公务接待费2019年预算1.41万元,同比减少0.03万元,下降2.08%,主要用于上级领导检查指导工作、业务交流学习、民警办案等方面的接待支出,包括接待发生的住宿费和工作餐费等支出;减少原因:压缩公务接待费用。
3.公务用车费2019年预算65万元,同比增加30万元,同比增长85.71%。主要用于执行公务以及开展各项执法检查的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以及车辆年审等支出;增加原因:增加了公务用车购置费。其中:
(1)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2019年预算35万元,与上年一致。主要用于执行公务、以及开展各项财政检查、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以及车辆年审等支出。
(2)公务用车购置费
2019年预算30万元,同比增加30万元,同比增长100%。主要用于执法执勤用车的购置。
2019年预算安排的会议费支出预算2.12元,比2018年预算4.16万元减少2.05万元,同比下降49.16%;减少原因:压缩会议费支出。培训费支出预算6.20万元,比2018年预算1.2万元增加5万元,同比增长416.67%;增加原因:为了提高人员的业务水平,需参加的学习培训增多。
七、部门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2019年收入总预算1435.26万元,同比减少63.51万元,同比下降4.24%。其中:一般公共财政预算拨款1435.26万元,同比减少63.51万元,同比下降4.24%。
2019年收入预算总体减少的主要原因:压减经费支出。
八、部门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2019年支出总预算1435.26万元,同比减少63.51万元,同比下降4.24%。其中:一般公共财政预算拨款1435.26万元,同比减少63.51万元,同比下降4.24%。
2019年支出预算总体减少的主要原因:压减经费支出。
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划分,共分为五类,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0.5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0.03%,同比增加0万元;
(2)公共安全支出1305.44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90.95%,同比减少102.05万元,下降7.25%;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0.21%,同比增加3万元,增长100%;
(4)卫生健康支出67.13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4.68%,同比增加18.63万元,增长38.41%;
(5)住房保障支出59.18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4.12%,同比增加16.9万元,增长39.97%。
九、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2019年财政拨款收入1435.26万元,同比减少63.51万元,同比下降4.24%。其中:一般公共财政预算拨款1435.26万元,同比减少63.51万元,同比下降4.24%。
2019年支财政拨款收入总体减少的主要原因:压减经费支出。
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划分,共分为五类,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0.5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0.03%,同比增加0万元;
(2)公共安全支出1305.44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90.95%,同比减少102.05万元,下降7.25%;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0.21%,同比增加3万元,增长100%;
(4)卫生健康支出67.13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4.68%,同比增加18.63万元,增长38.41%;
(5)住房保障支出59.18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4.12%,同比增加16.9万元,增长39.97%。
十、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行政运行742.92万元,全部是基本支出预算。主要用于财政厅机关为保证日常运转发生的基本支出,如根据国家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补贴标准等安排的人员经费支出、按自治区统一规定的开支标准安排的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培训费、差旅费、会议费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二)政府采购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2019年政府采购预算20万元,其中:分散采购预算20万元,占政府采购预算的100%。
政府采购资金类型:一般公共预算拨款20万元。
按政府采购项目类型分为货物类采购、工程类采购和服务类采购三种类型。货物类采购预算20万元,服务类采购预算0万元,工程类采购预算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我大队共在资产2385.85万元,其中:土地占190.12万元,房屋占912.01万元,车辆占119.66万元,通用设备占384.61万元,专用设备占779.45万元。
(四)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等情况说明
2019年,我大队的预算绩效目标是东兴市城区道路标线维护工程,预算支出50万元,占年初预算的3.48%。
该项目的年度绩效目标是新建和翻新城区市政道路标线,进一步优化城市交通结构,提高道路的通行能力,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创建文明、安全、畅通、有序的城市交通环境。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 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自治区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自治区本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东兴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2019年部门预算报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