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
第一部分:水库移民工作管理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东兴水库移民局2018年部门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报表说明
一、2018年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说明
(二)支出预算说明
二、2018年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三、2018年公共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第三部分:东兴水库移民工作管理局2018年部门预算报表
一、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二、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表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支出预算表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支出经济分类科目表
六、 “三公”经费、会议费和培训费支出预算表
七、收入预算总表
八、支出预算总表
九、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上述报表详见附件1)
第一部分:东兴水库移民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自治区水利水电工程移民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负责全市水利水电工程移民工作的管理、协调、监督、检查和指导,推进全市水利水电工程移民工作;
(二)负责全市水利水电工程移民安置开发中长期规
划和计划项目编报工作;
(三)制订移民管理办法及实施细则,并组织和指导
实施;
(四)负责全市水利水电工程移民后期扶持和移民遗
留问题处理工作;
(五)负责全市水利水库移民资金的计划、预算、协调、管理、开支等工作;
(六)组织全市水库移民劳动力培训任务;
(七)承办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情况
东兴市水库移民工作管理局为市人民政府直属管理的事业单位。机构级别相当副科,属非参照公务员全额拨款的事业单位1个。局本级内设综合股、后扶股共2个职能股室。
三、人员构成及编制现状
2018年我局核定事业编制总数据4人,现有编制4人,副科级领导职数1名,人员经费为财政全额拨款。没有二层机构,没有退休人数。
东兴市现有水库移民3669人,分布如下:东兴镇298户1085人、江平镇15户52人、马路镇614户2532人。
第二部分:东兴市水库移民工作管理局2018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说明
一、2018年部门预算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总计41.401326万元,同比增加7.857153万元,增长23.42%,其中:财政拨款41.401326万元,同比增加7.857153万元,增长23.42%;事业收入0万元,同比增加0万元,增长0%。
2018年收入预算总体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在编人员工资总体调整提高和奖励性绩效工资。
(二)支出预算总计41.40132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预算32.851326万元,占支出总预算79.35%,同比增加8.307153万元,增长33.85%;项目支出预算8.55万元,占支出总预算20.65%,同比减少0.45万元,下降0.05%。
2018年支出增长的主要原因是在编人员工资总体调整提高和奖励性绩效工资。
1.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划分,共分为四类,其中:
(1)2130399农林水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1.755022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76.7%,同比增加2.803278万元,增长9.68%;
(2)208050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24296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10.25%,同比增加0万元,增长0%。因2017年没有明细列支此项。
(3)210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857568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6.9%,同比增加0.426291万元,增长17.53%;
(4)2210201住房保障支出2.545776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6.15%,同比增加0.384624万元,增长17.79%。
2. 按支出结构分类划分,分为基本支出预算和项目支出预算
(1)基本支出预算
基本支出预算32.851326万元,占支出总预算79.35%,同比增加8.307153万元,增长33.85%。其中:
工资福利支出预算31.179326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94.91%,同比增加11.188689万元,增长55.96%;
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1.672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5.36%,同比0万元,无增减率;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预算0万元,本年度没有明细列支此项。统筹列示在工资福利支出预算中。
(2)项目支出预算
项目支出预算8.55万元,占支出总预算20.65%,同比减少0.45万元,下降0.05%。其中:
工资福利支出预算3.00万元,占项目支出预算的35.08%,同比增加3.00万元,增长100%。原因2017年度没有明细列支此项。统筹列示在商品和服务支出当中。
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5.55万元,占项目支出预算的64.91%,同比减少3.45万元,下降38.33%。
二、2018年部门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情况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41.40132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2.851326万元,项目支出8.55万元。具体支出预算如下:
行政事业日常运行32.851326万元,全部是基本支出预算。主要用于本单位为保证日常运转发生的基本支出,如根据国家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补贴标准等安排的人员经费支出、按自治区统一规定的开支标准安排的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培训费、差旅费、会议费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一般事业单位管理事务8.55万元,全部是项目支出预算。主要用于本单位和相关部门为完成各项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政策实施项目工作任务等。主要项目预算情况如下:
(1)已建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监测评估工作经费2.00万元。主要用于实施后扶政策工作的信息数据统计、系统维护及聘用人员劳务等业务方面支出。
(2)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人口自然减员管理暂行办法实施工作经费1.55万元。主要用于每年核查后扶人员自然减员的日常办公业务、劳务经费支出。
(3)水库移民信访维稳、每年组织移民培训工作经费2.00万元。主要用于解决水库移民来访信访的问题,召开移民信访来访维稳工作会议、深入移民村调查研究,宣传政策、化解移民中各种问题及每年组织移民劳动力培训的业务方面经费支出。
(4)水库移民项目中介委托业务前期费用合计:3万元。其中包括:委托中介审核前期控制价概(预)算费、检验检测费、审计费、下乡检查监督车辆租赁费等发生的业务方面支出。
三、2018年部门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预算0.196万元,比2017年预算0.196万元相同,无增减幅度。其中:
1.因公出国(境)经费预算0万元。
2.公务接待费预算0.076万元,同比无增减幅度。主要是安排用于上级检查工作及各镇政府部门下乡检查项目、协调工作等公务活动的接待费用。
3.会议费预算0.12万元,同比无增减幅度,同比率为零。主要是用于开展上级布置各项工作及绩效项目会议费。
4.培训费2018年无安排。
四、2018年部门预算机关运行经费预算安排批复情况
行政事业日常运行32.851326万元,全部是基本支出预算。主要用于本单位为保证日常运转发生的基本支出,如根据国家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补贴标准等安排的人员经费支出、按自治区统一规定的开支标准安排的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培训费、差旅费、会议费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五、2018年部门预算公开政府采购安排预算批复情况
根据2018年部门预算批复公开情况,我单位暂无政府采购安排预算批复数。
六、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自治区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 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自治区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自治区本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
指主要用于保证日常运转发生的基本支出。如根据国家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补贴标准等安排的人员经费支出、按自治区统一规定的开支标准安排的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培训费、差旅费、会议费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十四、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主要用于为完成各项财政工作任务、保障财政事业发展而发生的项目支出。如财政绩效管理相关支出、十百千拔尖会计人才选拔培养经费支出、财政票据印刷费支出等。
十五、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预算改革业务(项):主要是用于预算改革方面的支出。
十六、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事业运行(项):主要用于保证日常运转发生的基本支出。如根据国家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补贴标准等安排的人员经费支出、按自治区统一规定的开支标准安排的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培训费、差旅费、会议费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十七、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其他财政事务支出(项):主要用于除财政事务支出以外的其他项目支出。
十八、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
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主要用于财政厅机关按规定提取的离退休人员定额公用经费的支出。
十九、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支出(项),主要用于支付行政及事业单位在职职工的单位养老保险费用。
二十、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主要用于支付公益二类事业单位在职职工单位职业年金费用。
二十一、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主要是根据自治区统一规定,按事业单位在职职工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计缴的医疗保险。
二十二、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主要是按照国家统一规定,为单位职工计缴的住房公积金。
第三部分:2018年部门预算报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