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部分:东兴市民族扶贫宗教局(扶贫办)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东兴市民族扶贫宗教局(扶贫办)2017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报表说明
一:2017年部门收入支出总体情况
二:2017年部门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三:2017年部门财政资金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第三部分:东兴市民族扶贫宗教局(扶贫办)2017年部门预算报表
表一:2017年部门收支预算总表
表二:2017年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表
表三:2017年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支出预算表
表四:2017年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经济分类科目表
表五:2017年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支出经济分类科目表
表六:2017年部门 “三公”经费、会议费和培训费支出预算表
表七:2017年部门收入预算总表
表八:2017年部门支出预算总表
表九:2017年部门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东兴市民族扶贫宗教局(扶贫办)
2017年部门预算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贯彻执行党中央、国务院、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防城港市委、防城港市人民政府有关扶贫开发的方针政策和市委、市人民政府有关扶贫开发工作的指示、决定;组织实施国家扶贫开发计划;根据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防城港市委、防城港市人民政府和市委、市人民政府提出的扶贫开发目标、任务,拟订全市扶贫开发规划和计划,对各项扶贫项目进行调查摸底、审核、编报、组织实施和验收;负责提出财政扶贫资金、扶贫信贷资金、新增扶贫资金的投向和分配计划,并组织实施;研究制订全市扶贫开发项目和资金管理办法;指导、监督扶贫资金、物资的使用;组织对全市贫困状况的调查、监测与统计;负责规划、协调贫困乡村干部培训和农民实用技术培训;协调、组织有关部门实施教育扶贫和科技扶贫;研究、探索扶贫开发工作的改革措施;加强调查研究,掌握扶贫开发工作情况,为市委、市人民政府制定扶贫开发规划提出意见和建议。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东兴市民族扶贫宗教局(扶贫办),为东兴市人民政府扶贫开发领导小组的常设办事机构。
第二部分:2017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报表说明
一、2017年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说明
收入总计94.32万元,同比增加32.89万元,增长53%,其中:财政拨款94.32万元同比增加32.89万元,增长53%。
(二)支出预算说明
支出总计94.32万元,同比增加32.89万元,增长53%。
二、2017年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一)基本支出73.02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77.42%,主要支出情况如下:
基本支出预算73.02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77.42%,同比增加24.39万元,增长50.15%。 其中:工资福利支出预算45.84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62.78%;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5.23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7.16%。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预算21.94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30.05%。
(二)项目支出预算21.3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22.58%,主要项目预算情况如下:
1、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19.70万元,主要用于兴边富民大会战工作经费、业务费、整市推进扶贫开发工作经费、农村贫困状况统计监测经费、贫困户建档立卡工作经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支出。
2、其他资本性支出1.6万元,主要用于雨露计划工作经费支出。
三、2017年公共财政拨款“三公”经费、会议费和培训费预算情况
2017年部门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一)2017年部门预算全口径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2017年部门预算共安排“三公”经费支出预算2.59万元(全口径),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预算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2.41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0万元,会议费支出预算0.18万元。
(二)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预算2.59 万元,比2016年预算3.08万元减少0.49万元,同比减少15.9%。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减的主要原因是:根据公车改革方案,2016年的部门预算安排车辆运行维护费,2017年取消单位公务用车,不安排车辆运行维护费。因此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比2016年有所减少。其中:
1.因公出国(境)经费2017年预算0万元0。
2.公务接待费2017年预算2.41万元,同比减少0.18万元,下降6.95%,主要安排上级检查、验收项目及督查脱贫攻坚工作及开展业务活动需要开支的公务接待费用。
3.公务用车费2017年预算0万元,同比减少0.35万元,减少100%,主要是2017年取消单位公务用车。
4、会议费2017年预算0.18万元,同比增加0.04万元,增加0.56%。
四、机关运行经费预算安排情况
行政运行94.3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3.02万元,主要用于本办的基本工资和津补贴标准等安排的人员经费支出、按规定的开支标准安排的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培训费、差旅费、会议费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项目支出21.3万元,主要用于公办公费、公务接待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
五、政府采购安排说明
由于本办的部分办公设备 即将达到使用寿命,需要采购更新电脑3台、打印机3台、复印机1台、传真机1台、碎纸机1台等共5万元。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八、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九、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三公”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本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一、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三部分: 2017年部门预算报表
(详见附件)
东兴市民族扶贫宗教局(扶贫办)
2017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