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部分:东兴市招商促进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东兴市招商促进局2015年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2015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2015年度收入决算表
表三:2015年度支出决算表
表四:2015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201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2015年度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表七:201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表八:2015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东兴市招商促进局 2015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5 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二、2015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三、2015 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一部分:东兴市招商促进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和防城港市有关对外开放、利用外资的方针、政策、法规。
(2)、承办市招商引资中的各项具体事宜,调查、研究全市招商引资、投资软环境建设工作情况,向市人民政府提出促进招商引资、改善投资软环境方面重大问题的建议;配合有关部门协调做好投资软环境建设的有关工作。
(3)、受市人民政府委托,牵头组织全市性重大对外招商引资活动;参与中国—东盟博览会有关项目招商的工作;指导和协调全市赴国(境)外举办招商活动。
(4)、负责策划、组织实施市组团外出开展招商活动;负责对国内外重要投资考察团(组)来访的接待工作。牵头负责市组织的国外、国内投资合作项目的洽谈、签约和跟踪、协调、服务工作。
(5)、受市人民政府委托,负责国内区域和省际间经济技术合作、对口支援及其常设机构的日常工作。根据市人民政府授权,负责市级年度招商引资奖励工作的组织和实施。
(6)、为外来投资者做好服务工作。给外来投资者提供办理投资项目涉及的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和办事程序等咨询和指导;无偿协助投资者办理立项、审核、批复、工商注册、税务登记等各项审批手续;协调有关职能部门,帮助外来企业解决生产经营、日常生活等方面的困难。
(7)、根据市人民政府的授权,依据国家、自治区、防城港市及本市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和规定,受理、协调和处理市外投资者投诉事项;对市外投资者投诉的受理、处理工作实施检查、指导、协调、监督,向下一级投诉机构或本级受诉单位交办、转办投诉事项并进行跟踪督办;根据市人民政府的授权,在办理投诉事务中负责调查、转办、督查、协调等工作和提出行政处分建议。
(8)、根据市经济发展规划,建立和管理全市招商项目数据库,组织开展有关项目前期工作,协调项目储备的工作,采取市场化、国际化运作方式开展项目招商工作。
(9)、建立和管理东兴市投资信息网,负责指导全市招商促进机构联网,与国内外投资促进机构实现联网,发布招商引资信息,开展网络招商;负责全市招商引资有关数据统计;研究国内外投资政策及投资方向,综合分析国内外招商引资动态,向市领导及有关部门提供招商投资信息及提出工作建议。
(10)、负责与上级主管招商引资、投资促进工作部门的业务联系;负责与外国驻华机构和我国驻外机构在招商、投资促进方面的业务联系;负责与外市驻东兴办事机构、我市驻外办事机构有关招商引资业务的联络工作;受市人民政府委托,负责外市在东兴市设立驻东兴办事机构的备案管理。
(11)、承办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市招商促进局内设4个职能机构。包括:秘书股、投资促进股、区域合作股、投资服务股。
第二部分:东兴市招商促进局2015年部门决算报表
见:附表1:2015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附表2:2015年度收入决算表
附表3:2015年度支出决算表
附表4:2015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附表5:201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附表6:2015年度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附表7:201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附表8:2015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东兴市招商促进局2015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5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一)收入总计 216.9 万元。
1.财政拨款收入 216.9 万元,为自治区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事业收入 0 万元,为本单位开展业务活动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 0 万元,为本单位在业务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 0 万元,为本单位在“财政拨款收入”、
“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之外取得的收入。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 0 万元,主要是本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及“其他收入”不能保证其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入和支出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6.上年结转和结余 5.9 万元,为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
(二)支出总计 216.9 万元。包括:
1.一般公共服务(类)191.8 万元:主要用于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商贸事务等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 8.7 万元:主要用于东兴市招商促进局本级按国家规定发放的离退休人员工资津补贴及离退休人员管理方面的支出。
3.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7.2万元:主要用于局本级按国家规定发放的在职人员医疗保障方面的支出
4.住房保障支出(类) 9.3 万元:主要用于按照国家政策规定向职工发放的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等住房改革方面的支出。
5.结余分配 0 万元,为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等。
6.年末结转和结余 5.9 万元,为本年度或以前年度
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
二、2015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东兴市招商促进局2015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 216.9 万元,其中:基本支出 123.9 万元,项目支出 93 万元。
1、行政运行支出 98.8万元,主要用于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
2、招商引资支出52.8万元,主要用于局本级招商引资相关工作事务支出。
3、其他商贸事务支出40.3万元,主要用于除招商引资外其他局本级商贸事务支出。
4、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支出8.7万元,主要用于东兴市招商促进局本级按国家规定发放的离退休人员工资津补贴及离退休人员管理方面的支出。
5、行政单位医疗支出4.6万元,主要用于局本级按国家规定发放的在职人员医疗保障方面的支出。
6、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1.9万元,主要用于局本级按国家规定发放的在职人员公务员医疗补助方面的支出
7、其他医疗保障支出0.7万元,主要用于局本级按国家规定发放的在职人员其他医疗保障方面的支出
8、住房公积金支出9.3万元,主要用于按照国家政策规定向职工发放的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等住房改革方面的支出。
三、2015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东兴市招商促进局2015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0 万元,其中:基本支出 0 万元,项目支出 0 万元。
四、201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 123.9万元,其中:人员经费 119.1 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医疗保障、住房保障等方面的支出;公用经费4.8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邮电费等方面的支出;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 0 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 6.8 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17 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支出 0 万元。全年使用财政拨款安排 (厅、局、办)机关0 个所属单位出国团组 0 个,参加其他单位组织的出国团组 0 个,全年因公出国(境)团组共计 0 个,累计 0 人次。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 6.8 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 0 万元。
公务用车运行支出 6.8万元。主要用于机要文件交换、市内因公出行以及开展业务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2015年,我单位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 1 辆,全年运行费支出 6.8 万元,平均每辆6.8 万元。
(三)公务接待费支出 17 万元,国内公务接待批次278 次,人次2441次,国(境)外公务接待批次 0 次,人次0次。其中:主要用于行政事务及开展招商引资工作接待外来重点客商、走访企业及接待中越博览会客商代表团等业务等
(四)“三公”经费支出与年初预算数、上年支出数进行对比及增减变动原因: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决算6.8万元,与年初预算5.5万元相比增加1.3万元,与2014年实际支出数1.01万元相比增加5.79万元。增加变动原因主要是2015年防城港市实际下达的两项指标任务比上年有所增加,内资任务实际为58亿元,同比增长7%,为圆满完成上级下达的招商任务,我局全体人员需要分组积极走访企业,收集项目统计数据和资料,并建立资料档案信息,进行重点跟踪,故公务用车运行费预算相应增加。
公务接待费决算17万元,与2015年年初预算数13万元相比,增加4万元,与2014年实际支出数1.24万元增加15.76万元。增加变动原因主要有:一是因为政府接待任务部分转移到我单位,增加了相应的公务接待费专项经费,二是2014年防城港市下达给我市的外资任务是6500万美元,同比增长14%;区外境内任务为39亿元,市外区内任务为15亿元,内资同比增长13%。年初预计2015年的内外资两项指标在2014年的基础上增长2%,实际下达的内资任务为58亿元,同比增长7%,为圆满完成上级下达的招商任务,洽谈项目,接待客商任务等都有所调整增加。
六、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 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15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 4.7万元,比2014年增加减少3.5万元,降低42 %。主要原因是局本级有人员调出,工作经费相应调整。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15年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92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92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15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 1 辆,其中,部级领导干部用车 0 辆、一般公务用车 1 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 0 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 0 辆、其他用车 0 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0 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2015年,本单位共组织对 1 个项目进行了绩效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 30.77万元,占年初预算的14%。绩效评价结果显示,上述项目支出绩效情况比较理想,并达到项目申请时设定的各项绩效目标。
其中:2014年中越博览会经贸代表团工作经费30.77万元,项目经费主要用于:完成展馆布置、展区划分,编制展位图等展馆相关工作;完成企业形象展、商品展、机电名车展、房地产展等参展参会企业的招商招展工作;完成参展企业进场布展、参展的接待服务工作;组织赴国内和东盟国家招商;协调处理越方以及韩国高兴郡、印尼东勿里洞县等友好城市参展货物及人员出入境相关事宜。按照项目实施方案及专项资金财务管理原则,实行专款收入,专款支出确保资金到位,不挤占,不挪用。项目资金使用包括展馆展位搭建及场内形象装饰费用21.66万元,展馆内清洁卫生费用0.3万元,办公用品等费用3.59万元,公务接待费用3.28万元,赴各区县招展差旅费用1.25万元,中越博览会红木家具搬运费0.12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用0.57万元。资金的拨付按照完整的审批程序和手续办理;制定或具有相应的监控机制,对项目资金实行领导核签制度,报账时必须有经办人员签字、财务核审、分管领导及主要领导审批等手续;支出实行计划管理,“双签字”审批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