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东兴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建设的需要,我市依法征收马路镇冲榄村的部分土地作为东兴市荣胜羽绒加工厂项目用地。为确保项目征地工作顺利推进,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广西壮族自治区殡葬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现将迁坟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迁移坟墓的具体界址和范围:东兴市荣胜羽绒加工厂项目用地位于冲榄小学附近,南临东马公路处,总面积约30亩 (详见东兴市荣胜羽绒加工厂项目迁坟示意图,征收土地具体四至界址范围和面积以实地勘测定界图为准)。
二、迁移坟墓的具体时间:从本通告发布公示之日起 30 日内,上述范围内的坟墓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全部迁移。
三、办理迁移坟墓的具体办法:在上述征地范围内安葬有坟墓的坟主,在本通告规定的时间内持本人身份证、户口簿等有效身份证明材料到马路镇征迁分指挥部,与征地工作人员共同确认所属坟墓位置、类别后,办理迁移坟墓补偿手续,并自行将坟墓迁移完毕。
四、逾期未迁移的坟墓处理办法:凡超过本通告规定的期限内拒不迁移的坟墓,或属无主坟墓的。将根据建设项目使用土地的需要,由相关部门组织工作人员按《广西壮族自治区殡葬管理条例》第十八条规定的办法对坟墓进行迁移。
联系地址及电话:马路镇征迁分指挥部(地址:马路镇人民政府内),0770-3531126。
特此通告
附件:东兴市荣胜羽绒加工厂项目迁坟示意图
东兴市人民政府
2020年3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