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东兴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市建设项目用地需要,我市依法征收江平镇班埃村共5个生产组的集体土地,作为东兴市南方红树林康养旅游度假区项目建设用地。为确保东兴市南方红树林康养旅游度假区项目建设用地顺利推进,依据《广西壮族自治区殡葬管理条例》的规定,现将迁移坟墓的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迁移坟墓的具体界址和范围:江平镇班埃村横山一组、横山二组横山岭和江平镇班埃村中间基组屋背岭、中基组和沙江组的土地。上述范围内土地上的坟墓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全部迁移(详见具体迁坟范围示意图)。
二、迁移坟墓的具体时间:从本通告发布公示之日起 30 日内,上述范围内的坟墓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全部迁移。
三、办理迁移坟墓的具体办法:在上述范围内有坟墓的坟主,在本通告规定的时间内持本人身份证、户口簿等有效身份证明材料到江平镇征地搬迁工作分指挥部,与有关工作人员共同确认所属坟墓位置、类别后,办理迁移坟墓补偿手续,并自行将坟墓迁移完毕。
四、逾期未迁移的坟墓处理办法:凡超过本通告规定的期限内拒不迁移的坟墓,或属无主坟墓的。将根据建设项目使用土地的需要,由相关部门组织工作人员按《广西壮族自治区殡葬管理条例》第十八条规定的办法对坟墓进行迁移。
联系地址:江平镇征地搬迁工作分指挥部(即江平镇人民政府对面,原大三联商贸楼售楼部旁边)。
联系电话:0770-7229272。
特此通告
附件:东兴市南方红树林康养旅游度假区项目迁坟示意图
东兴市人民政府
2020年3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