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行政务监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办法>的规定,我局于2019年3月4日至3月12日和 2019年5月10日至5月20日对东兴市明基花园三期规划调整方案及小区出入口(大门)调整方案进行了批前征求意见公示,并于6月5日在我局召开明基花园三期及大门规划调整听证会,综合小区业主代表、项目开发商及有关部门意见,并结合项目实际情况,对项目设计重新进行了调整方案优化,优化后该方案符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满足消防、人行、车行等要求。该调整方案经2019年6月14日第四次规委会研究同意,现将调整后设计方案进行批前公示。
一、调整内容
(一)东兴市明基花园项目业主为广西东兴市明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项目位于东盟大道与民族路交汇处(东兴市北园C片04#地块),原规划方案于2011年5月审批通过,该项目总规划用地面积为30206.67平方米,项目共分三期建设,其中一、二期已建设完成,建筑面积约69218.88平方米。为加快推进项目实施建设,项目业主根据市场变化需要,申请三期规划调整,主要变化为:1、将原规划4#、5#(11+1层)住宅楼调整为2栋(17层)住宅楼;2、停车位由原来423位增加到515位。
(二)调整优化小区主出入口(大门)设计方案。本次公示的门楼为通透式,位于项目拟建4#楼和5#楼中间,与原审批门楼的位置基本一致,现门楼总宽度约为12.7米,中间车道7米,两边为人行通道(左边2米,右边3.7米),门楼立面方案采用褐色大理石饰面,增加红顶小塔楼装饰,整体建筑立面风格及色彩协调统一。项目拟建4#楼的南端(即现售楼部位置)另设置人行通道,方便业主出入。
以上调整内容详见附图{1、原审批总平图;2、原审批整体鸟瞰图;3、原审批沿街透视透视图;4、拟规划调整总平图;5、拟调整三期(4号楼、5号楼)及大门鸟瞰图;6、拟调整三期(4号楼、5号楼)及大门透视图; 7、拟调整三期(4号楼、5号楼)透视夜景图;8、拟调整三期(4号楼、5号楼)透视日景图 8、拟调整三期(4号楼、5号楼)及大门一层平面图}
二、公示期限
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即7月11日至7月19日)。
三、公示地点及方式
1、明基花园售楼部及每栋每单元底层楼梯口公示;
2、东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一楼公示大厅展板公示;
3、东兴市政府网公示。
(联系电话:0770-7688729)
东兴市住房和城乡建局
2019年7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