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兴市“打击医药欺诈骗保 维护医保基金安全”集中宣传月活动方案
根据《防城港市“打击医药欺诈骗保 维护医保基金安全”集中宣传月活动方案》要求,为做好我市集中宣传月活动,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活动方案。
一、活动主题
打击医药欺诈骗保 维护医保基金安全
二、活动目的
医保基金监管是基金安全的重要保障,打击欺诈骗保行为是基金监管工作的重点内容之一。通过加强打击欺诈骗保宣传,开展打击欺诈骗保集中宣传月活动,集中宣传解读医疗保障基金监管法律法规与政策规定,强化定点医药机构和参保人员法制意识,营造全社会关注并自觉维护医疗保障基金安全的良好氛围。
三、活动时间
2019年4月1日至4月30日。
四、活动内容
(一)市医保局在户外悬挂一条横幅,在医保经办窗口放置宣传资料,公布投诉举报电话(7681133),连续播放“打击欺诈骗保动漫宣传片”。
(二)各定点医疗机构应结合实际,开展多种形式宣传。一是对医务人员进行医保监管法律法规及政策培训。二是具备视频播放设施的单位,应在宣传月期间播放“打击欺诈骗保动漫宣传片”,每天不少于6次,每次连续播放9集。三是通过横幅、宣传牌或板报等方式开展宣传,在显著位置公示举报电话(东兴市医保局投诉举报电话:7681133)。
(三)定点零售药店以宣传牌为主,宣传欺诈骗保违法行为,公示举报电话。
(四)借助新媒体开展宣传。充分利用QQ群、微信群、朋友圈、公众号等新媒体,转发打击欺诈骗保相关视频或短信。
(五)举办“打击医药欺诈骗保 维护医保基金安全”集中宣传走进村(社区)活动。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广泛宣传。各单位要充分认识“打击欺诈骗保维护基金安全”宣传工作的重要性,采取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广泛宣传医保法律法规、政策规定,加强医保服务人员、经办人员的学习、培训,营造全社会关注并自觉维护医疗保障基金安全的良好氛围。
(二)明确分工,狠抓落实。各单位要按照本方案要求,进一步明确责任分工,将各项工作任务落实到位。
(三)加强沟通,及时总结。请各单位收集好活动的图片和资料,于2019年4月29日前将集中宣传月工作小结和相关图片报市医保局办公室(邮箱:dxybj2019@163.com,联系电话:7665006)。
附件:打击欺诈骗保宣传材料及标语(参考)
附件:
打击欺诈骗保宣传材料(参考)
一、医保局、医保经办机构宣传内容:
1、打击欺诈骗保 维护基金安全;
2、严禁医保经办机构工作人员为不具备条件参保人员办理医保特殊待遇手续。
二、定点零售药店宣传内容:
1、严禁串通参保人员兑换现金骗取医保基金;
2、严禁利用社保卡倒买倒卖药品耗材,非法牟利;
3、严禁定点医药机构盗刷他人医保卡;
4、严禁诱导参保人员违规使用医疗保障基金购买化妆品、生活用品等。
三、定点医疗机构宣传内容:
1、严禁定点医疗机构挂名住院;
2、严禁定点医药机构通过串换药品、耗材、物品、诊疗项目等骗取医保基金;
3、严禁定点医疗机构通过虚构医药服务、伪造医疗文书和票据欺诈骗取医保基金;
4、严禁定点医疗机构将应由个人负担的医疗费用计入医疗保障基金支付范围;
5、严禁参保人员将本人医保凭证转借他人或持他人医保凭证冒名就医;
6、严禁定点医药机构盗刷他人医保卡。
医疗保险反欺诈标语
1、广大参保人员应擦亮眼睛,共同防范欺诈医保基金行为。
2、节约医保基金光荣,浪费医保基金可耻。
3、开展医疗保险反欺诈行动,切实维护基金安全。
4、医保基金是广大参保人员的治病钱、保命钱,任何人不得非法诈取。
5、严厉打击开具虚假票据、伪造病历文书等手段骗取医保基金行为。
6、维护医疗、生育保险基金安全,是医保经办管理人员的责任,也是广大人民群众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