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验收工作开展情况:
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反馈意见东兴市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东兴市整改办”)于2020年11月9日发文,要求全市各整改责任单位对本单位所涉及事项进行自行验收并于11月11日前将验收销号材料交东兴市整改办,东兴市整改办于11月12日、13日对各整改责任单位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同时对重点整改事项进行了现场核验,通过核验后,我市于11月13日在东兴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对各整改事项的验收工作报告进行了为期5个工作日的公示。
二、整改目标要求实现情况:
全面整治入海(河)污染源,规范入海(河)排污口设置,加强不达标排污口的清理、整治工作,全部清理非法排污口。2019年3月底前,完成入海(河)排污口系统排查工作;2019年6月底前,制定直排口整治方案;2020年全面完成现有直排口整治工作。
三、整改措施落实情况:
在现有入海(河)排污口排查整治成果基础上,动态识别和管理入海(河)排污口排污情况,再次组织开展非法和设置不合理入海(河)排污口的识别和排查工作,已完成深沟生活入河排污口、旧边贸码头生活入河排污口整治工作。
四、验收结论性意见:
经组织自行验收,我市已完成该项问题相应整改措施内容,达到验收销号标准。
以上材料公示5个工作日(2020年11月13日~2020年11月19日),如对上述说法存在异议或疑问,可向我办电话或书面反映相关情况,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姓名、联系方式,以便核实。
联系电话:7694900 邮编号码:538100
联系地址:防城港市东兴市政务服务中心大楼十楼1009室
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反馈意见东兴市整改领导小组办公室(代)
2020年1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