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验收工作开展情况:
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反馈意见东兴市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东兴市整改办”)于2020年11月9日发文,要求全市各整改责任单位对本单位所涉及事项进行自行验收并于11月11日前将验收销号材料交东兴市整改办,东兴市整改办于11月12日、13日对各整改责任单位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同时对重点整改事项进行了现场核验,通过核验后,我市于11月13日在东兴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对各整改事项的验收工作报告进行了为期5个工作日的公示。
二、整改目标要求实现情况:
完成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与改造,县级污水处理厂排放全面达到一级A标,加快推进城市建成区内排水管网雨污分流改造,到2020年年底生活污水集中处理率达到85%以上。
三、整改措施落实情况:
一是加强城市建成区黑臭水体整治,经排查,东兴市建成区内无黑臭水体。
二是加快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与改造,已实现镇镇具备污水处理厂,东兴市城东污水处理厂已达到一级A标排放,加快补齐城镇污水收集和处理设施短板,2020年1-10月份东兴市城区污水处理率达到95%,高于县级建成区污水处理率不低于85%的目标。
三是加快配套污水管网的建设及改造,已完成城市建成区内现有污水管网的排查工作并同步开展整改,截止2020年10月,已完成城区截污干管框架建设,已完成贵州路、农商街、四川路等17条道路原有雨污合流管道改造工作。
四、验收结论性意见:
经组织自行验收,我市已完成该项问题相应整改措施内容,达到验收销号标准。
以上材料公示5个工作日(2020年11月13日~2020年11月19日),如对上述说法存在异议或疑问,可向我办电话或书面反映相关情况,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姓名、联系方式,以便核实。
联系电话:7694900 邮编号码:538100
联系地址:防城港市东兴市政务服务中心大楼十楼1009室
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反馈意见东兴市整改领导小组办公室(代)
2020年1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