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兴市贫困村创业致富带头人扶贫创业导师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深入贯彻落实《自治区扶贫办 自治区科技厅 自治区财政厅等八部门365体育网址,365体育娱乐场印发<广西贫困村创业致富带头人培育工程实施意见>的通知》(桂开办发〔2018〕47号)和《东兴市扶贫开发办公室365体育网址,365体育娱乐场印发<东兴市扶贫创业致富带头人培训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东扶办发〔2016〕12号)精神,切实加强扶贫创业导师队伍建设与管理,提升对贫困村致富带头人创业的指导能力和服务水平,有效促进致富带头人成功创业并带动贫困人口增收脱贫,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的扶贫创业导师,是指在实施贫困村创业致富带头人培育工程中,对致富带头人在贫困村创办特色经济、兴办扶贫产业,志愿提供创业咨询指导和跟踪服务的相关专业人员。非贫困村参照执行。
第三条 全市扶贫创业导师的日常管理服务工作由东兴市农村创业致富带头人指导服务中心办公室(以下简称“市创服办”)具体负责。
第二章 选聘条件
第四条 扶贫创业导师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之一:
(一)政治思想道德品质好,具有高度社会责任感和奉献精神,热心扶贫事业,乐意参与贫困村创业致富带头人培育工程创业指导服务活动,为打赢脱贫攻坚战贡献自己力量。
(二)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具有一定学识水平和管理能力,有成功创业经历和丰富实践指导经验,无刑事犯罪记录。
(三)身体健康,年龄在18周岁以上、65周岁以下。
(四)有丰富的农村农民创业辅导经验或成功创业经历,具备某一领域的专业知识和技术能力,对农村情况比较熟悉,善于指导农村致富带头人创业兴业,有3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
(五)本人自愿与贫困村创业致富带头人“结对子”,提供创业指导服务。
第五条 扶贫创业导师的主要人选对象。
(一)政府相关部门、高等专业院校、科研院所、行业协会、大中型企业、职业学校、事业单位中的中级(或中级以上)管理人员或技术专家。
(二)具有较丰富创业经验的企业家、天使投资人,以及农村特色产业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产业基地、创业孵化园的创业成功人士、管理人员或专业技术人员。
(三)自治区扶贫办择定的自治区级扶贫创业致富带头人培训基地中的创业导师或专业技术人员。
(四)熟悉种植、养殖、农技推广、乡村旅游、工商、税务、财会、金融、法律、科技、经济市场分析,以及人力资源等事务的专业人员。
第三章 选聘程序
第六条 组织动员。把选聘扶贫创业导师作为一项定点扶贫、社会扶贫工作任务,在全市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和社会组织内进行大力宣传和广泛动员,鼓励符合条件的相关工作人员积极参加扶贫创业活动。选聘工作可与驻村帮扶结合起来,帮扶单位可物色、推荐和选派扶贫创业导师。同时,动员和鼓励社会民间力量、优秀民营企业家、农民示范合作社领办人等踊跃报名参加扶贫创业导师队伍。
第七条 申请推荐。各镇和有关单位根据扶贫创业导师选聘条件物色和推荐人选。本着自愿原则,由拟选聘的扶贫创业导师本人填写《东兴市扶贫创业导师申报推荐表》(附件),扶贫创业导师所在单位签署推荐意见后,上报市创服办。
第八条 审核聘任。由市创服办会同相关部门对各乡镇和有关单位上报的扶贫创业导师人选,进行认真审核并提出审核意见。通过审核的扶贫创业导师人选,报经东兴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审定后,由东兴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颁发东兴市扶贫创业导师聘书,聘期一年。聘期到后,根据扶贫创业导师的履职情况决定续聘或解聘。
第四章 服务方式
第九条 扶贫创业导师的主要责任或义务是,为贫困村创业致富带头人创办特色经济、领办扶贫产业,提供产业选择、项目论证、企业策划、市场分析、经营管理、市场营销、品牌打造、融资贷款、政策法规、扶贫方式、带贫机制等方面的培训指导、专业咨询和跟踪服务。引导致富带头人在集体经济产业链中承接项目、领建工程。
第十条 本着“双方自愿、双向选择”的原则,由扶贫创业导师与贫困村创业致富带头人及培训学员建立“师傅带徒弟”结对关系,提供个性化的精准指导服务。结对服务关系可以“一师对一人”,也可以“一师对多人”。创业指导对接服务期限原则上为一年时间。
第十一条 采取多种形式,如举办培训班、召开对接见面会、发布对接需求信息、组织实地考察等,为扶贫创业导师与贫困村创业致富带头人建立结对关系,积极牵线搭桥,提供双向选择对接机会。
第十二条 扶贫创业导师的服务方式,可采取现场理论培训、实地指导、跟踪服务、电话询访、电子邮件、微信群、QQ群互动交流等多种途径和形式。其中,理论培训、实地指导和电话询访每年不少于一次。
第十三条 扶贫创业导师为贫困村创业致富带头人提供创业指导对接服务,属于社会扶贫或定点扶贫志愿服务性质,不得向贫困村创业致富带头人收取咨询服务费。
第五章 激励措施
第十四条 市、镇两级举办贫困村创业致富带头人专题培训班和下乡开展贫困村致富带头人创业指导跟踪服务活动,由市扶贫办统筹安排。在本市党政机关、事业单位、企业中被选聘为本市扶贫创业导师并进行授课或开展实地指导跟踪服务活动的,由市扶贫办参照《东兴市财政局 中国共产党东兴市委员会组织部 东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365体育网址,365体育娱乐场印发<东兴市培训费管理办法>的通知》(东财行〔2019〕12号)解决相关培训经费。
第十五条 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建立扶贫创业导师荣誉表彰制度,对在贫困村致富带头人创业指导帮扶活动中表现突出、成效显著的授予“东兴市优秀扶贫创业导师”荣誉称号,并给予精神和物质奖励。
第十六条 鼓励民营企业家、投资家,以及产业化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等市场主体,采取“创业指导+投资合作”双赢方式,支持贫困村创业致富带头人创办特色产业、兴办农村企业,以提高创业成功率和带贫覆盖率。
第六章 管理与考核
第十七条 市创服办具体负责做好扶贫创业导师的日常管理与服务工作。组织开展扶贫创业导师的政策业务培训、创业指导对接、工作经验交流、先进典型宣传等,并做好相关部门协调工作,为扶贫创业导师开展创业指导活动创造良好工作环境,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第十八条 建立扶贫创业导师数据信息库,收集、归档扶贫创业导师的基本信息和咨询指导致富带头人创业的相关信息,对创业导师的服务方式、重要事项、帮扶成效等进行记录、汇总。
第十九条 建立扶贫创业导师服务绩效考评制度。制定科学的考评指标体系和考评方法,对扶贫创业导师开展贫困村致富带头人创业指导服务的效能业绩和基层满意度,进行年度考评。考评结果作为表彰评选和是否续聘的基本依据。
第七章 附则
第二十条 本办法由东兴市农村创业致富带头人指导服务中心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二十一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