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监督抽检食品不合格情况通告,涉及我市1家生产经营企业。现将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通告如下:
一、东兴市茂森食品有限公司企业生产的调剂鲜湿米粉
(一)2019年8月14日,我局执法人员和广西壮族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委托的南宁海关技术中心到位于东兴市江平工业园区的东兴市茂森食品有限公司开展监督抽检,随机抽取2019年8月14日生产的“调制鲜湿米粉”7袋,5KG/袋,抽样基数为800袋,抽样单编号为PP19450681620300001。2019年8月26日,南宁海关技术中心该批次的调制鲜湿米粉出具检验检测报告,该批次调制鲜湿米粉(检验报告No:1920-PP19450681620300001)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项目项目不符合GB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2019年8月29日,我局执法人员向东兴市茂森食品有限公司直接送达以上批次的食品检验报告与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结果通知书,并告知以上批次食品已过保质期,不能复检。同时我局执法人员对东兴市茂森食品有限公司进行检查,检查发现该批次调制鲜湿米粉已全部销出,因此未采取行政强制措施。
(三)我局依法责令企业暂停生产,进行自查排查风险,并及时整改,形成报告汇报我局。我局已立案处理,后置处置情况将于案件处置完毕后公布。
二、广大消费者如发现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可拨打食品药品监督热线电话12331投诉举报。
东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9年9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