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
《2018年第三季度加强重点行业领域企业安全管理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2018年7月18 日(代)
2018年第三季度加强重点行业领域企业
安全管理专项行动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按照自治区、防城港市政府第三季度防范重特大事故会议部署,结合我市实际,以加强油气输送管道、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构成重大危险源的危险化学品储存(经营)企业以及工贸行业领域安全管理为重点,通过开展专项检查督查,持续提升我市危险化学品、工贸行业领域本质安全水平,有效防范生产安全事故发生。
二、专项行动范围
(一)全市辖区内油气输送管道、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以及构成重大危险源的危险化学品储存、经营企业。
(二)全市工贸行业涉粉尘爆炸企业、液氨制冷企业以及涉有限空间作业企业。
三、专项行动内容及责任单位
(一)油气输送管道、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以及构成重大危险源的危险化学品储存、经营企业。(责任单位:市发改局、市安监局、市综合执法局)
1.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重点检查是否依法建立健全和落实全员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是否建立健全岗位安全责任考核制度;是否按照《危险化学品企业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实施导则》(安监总管三〔2012〕103号)和《化工(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检查重点指导目录》及《化工和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标准(试行)》要求开展隐患排查和治理;是否对二季度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专项巡查发现的问题制定整改方案并做到举一反三。
2.加强承包商安全管理。重点检查是否制定完善的承包商管理制度;是否落实对外来施工队伍(承包商)的资质审查、施工方案审查、教育培训、现场监督等安全监督和管理;是否与承包商签订安全管理协议,明确双方安全管理范围与责任;作业现场有无存在“三违”现象等。
3.规范特殊作业安全管理。重点检查是否按照《化学品生产单位特殊作业安全规范》(GB30871-2014)要求,制定特殊作业管理制度,进行特殊作业审批许可管理;企业动火、进入受限空间等危险作业是否做到危险作业前风险分析到位、作业许可证会签审批到位、现场监督监护到位、防范措施到位;是否存在分析时间失效、分析结果不合格仍作业的现象。
(二)工贸企业及责任单位
1.加强对涉氨制冷企业液氨使用专项治理遗留问题的整改。重点是对企业快速冻结装置隔离不彻底、氨泄漏检测报警措施不到位以及安全培训、现场应急疏散措施不到位、作业人员安全意识和应急能力不足等问题进行排查,将涉氨制冷企业液氨使用纳入日常重点监管执法内容,加大执法力度。(责任单位:市安监局、市工信局)
2.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落实情况。重点抽查冶金、有色、建材、轻工(造纸、木材加工、酱腌菜生产、食品制造、皮革)等行业企业及有污水处理系统的其他工贸企业;开展有限空间作业安全条件确认工作情况。(责任单位:市安监局、市粮食局、市水产畜牧兽医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林业局、市综合执法局)
3.涉粉尘爆炸企业安全专项整治工作落实情况。重点检查金属制品加工、木制品加工和粮食饲料加工等行业领域粉尘作业场所作业人员30人以上的粉尘涉爆企业;是否按照“工贸行业粉尘涉爆企业整治范围和重点”,制订整治方案,建立健全监管执法台账,实现闭环管理等。(责任单位:市安监局、市粮食局、市水产畜牧兽医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林业局)
四、方法步骤
本次专项行动自2018年7月至2018年9月底。具体时间安排:
(一)动员部署及培训(7月1日-7月20日)。
市安委办组织专项行动对象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分管负责人全覆盖培训。各有关部门要根据本行业领域实际,制定下发加强油气输送管道、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构成重大危险源的危险化学品储存(经营)企业以及工贸企业安全管理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并于7月20日前报市安委办。
(二)企业自查自纠和部门检查阶段(2018年7月21日至9月15日)。
企业主要负责人要组织开展本企业自查整改工作。7月27日前,将今年二季度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专项行动中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书面报告行业主管部门。9月15日前将本次专项行动自查整改总体情况书面报告行业主管部门。完成整改有困难的,要做到整改责任、措施、资金、时限、预案“五落实”并制定有效的防控措施。
市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要督促本行业领域企业落实本次专项行动的各项要求,对企业专项行动开展情况进行评估,及时发现问题并适时组织重点督查和抽查。三季度市安委会相关成员单位督查和检查的范围要做到全覆盖。
(三)总结提升阶段(2018年9月16日-30日)。市安委会相关成员单位对安全检查情况进行总结,形成书面报告于9月17日前报市安委办,由市安委办汇总上报防城港市安委办。
五、工作要求
(一)全面发动,落实责任。市安委会相关成员单位要结合本行业领域油气输送管道、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构成重大危险源的危险化学品储存(经营)企业和工贸企业实际,制定工作方案并将此次专项行动要求传达至相关企业。要动员和督促企业开展全面细致的安全生产自查,排查治理事故隐患。企业主要负责人要亲自组织,落实整改方案、检查整改结果。
(二)严格检查,务求实效。行业主管部门要切实加大监督检查工作力度,结合年度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采取随机抽查、明查暗访、交叉互检等方式,对油气输送管道、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构成重大危险源的危险化学品储存(经营)企业和工贸企业进行监督检查。对行动开展不认真、隐患排查治理效果不明显的地区和企业,要予以通报批评并责令立即改正;对检查企业发现的隐患和问题,要督促企业立即整改;一时不能整改的,要落实跟踪督办,督促企业及时消除隐患;对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行为,要依法实施行政处罚,坚决改变“只检查、不执法”的现状。
公开方式:公开
东兴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18年7月18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