负责市人民政府常务工作。协助负责财政、审计以及东兴重点开发开放试验区(东兴市)工作;负责经济运行、工业和信息化、商务、口岸管理、应急管理、外事、政务服务、招商、政府督查、金融、国资等方面工作。
分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财政局、工业和信息化局、商务和口岸管理局、应急管理局、审计局、外事办公室、政务服务监督管理办公室、招商促进局、金融工作办公室、国有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城市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分管和协调绩效、税务、住房公积金管理、银行、保险、邮政管理、电力运行及通讯管理、消防救援等有关工作。
联系试验区管委、市人大、市政协、各民主党派、市委市政府督查和绩效考评办公室、广西北投建设投资有限公司,以及海关、边防检查、口岸运输管理、海事等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