负责市人民政府常务工作。协助负责财政、审计工作。负责发展改革、经济运行、粮食、物资储备、商务和口岸、外事、新型城镇化、自然资源、海洋、林业、不动产登记、土地征收储备、应急管理、政府督查和绩效考评、环保、国资等工作。
分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市委市政府督查和绩效考评办公室、市发展和改革局(粮食和物资储备局)、财政局、自然资源局(海洋局、林业局、不动产登记局)、商务和口岸管理局、外事办公室、应急管理局、审计局、土地征收储备中心,东兴生态环境局。
分管市国有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开发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城市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广西东兴北投口岸投资有限公司。
联系和协调市人大、市委组织部、市委编办、市委党校、市税务局、市气象局、东兴海关、东兴出入境边防检查站、市消防救援大队、东兴口岸国际道路运输管理处、自治区公安厅东兴口岸签证处、广西北投建设投资有限公司,以及地方志、保密、档案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