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事项名称
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核发
二、办理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三、受理机构
东兴市住建局服务窗口
四、决定机构
东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五、申请材料:
(一)必要材料
1、施工许可证申请表
2、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合格证明文件(含消防、人防审批批文)
3、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及审批单(复印件)
4、施工合同(政府投资项目还需提供施工单位中标通知书)
5、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注册书(原件一式五份)
(二)可容缺受理材料
1、勘察合同、设计合同、监理合同(均须原件)
2、廉洁协议(国有资金投资,建设单位必须与施工单位签订,2份)(原件)
3、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使用的协议书和费用支付计划(原件)
4、施工单位农民工工资保证金三方监管协议及银行出具的到账通知书(单项工程的农民工工资保障金最高限额为80万元)。
5、建设项目工伤保险参保证明(复印件、原件备查,须到社保局办理)
6、施工组织设计、建筑节能施工组织设计(经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批准)(原件)
7、与商品混凝土生产企业签订的商品混凝土购销合同(原件)
8、整套施工图(光盘)
注:申请人在提交纸质版材料后登陆广西住建厅官网(http://www.gxcic.net)--“在线服务”--“建筑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进行网上申报。
六、办理时限
承诺办结时限:4个工作日
七、办事条件
资料齐全
八、办理基本流程
窗口受理→建工股审查→局领导审批
九、办公时间和地址
工作日:上午9:00至12:00 下午13:30至16:30
地址:东兴市高兴大道15号
十、收费依据
1、小城镇配套费收费依据:桂财综[2007]54号、桂价房字[1997]078号。
十一、收费标准
小城镇配套费:公建按工程造价1.5%收取,私建按每平米10.5元收取。
十二、乘车路线
高兴大道罗浮转盘路段东兴市政务服务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