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东兴市财政局服务工作的开展,提高服务质量,结合本局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设立政务服务热线电话一部,局行政中心窗口设为政务服务热线办公室。
二、接听人员要耐心、热情,坚守岗位,工作时间内不得擅自离岗。
三、接听人员要填写投诉举报电话记录,能当即处理的电话直接答复来电人,需交办的事项联系相关部门,需领导批示的事项做好记录及时送领导批办。
四、对领导批办的投诉事项,在一个工作日内转有关科室或部门办理,并注意做好督办工作。
五、承办热线电话的科室或部门一般在规定时限内办结,并给予当事人明确答复和反馈。
六、热线电话办理完毕,由接听人将有关材料整理并存档。
政务服务热线号码: 0770-768289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