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根据市委、市政府要求,结合本中心实际情况,制订机关后勤服务各项工作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
2、负责做好市委、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协及其直属各部门后勤事务性工作及协调工作;
3、负责自治区、防城港市等上级部门、市四套班子领导召开的大、中、小型会议的会务服务工作;
4、负责市办公用房的管理、协调、监督工作;
5、负责市直机关各项财务收支管理及资产管理工作;
6、负责做好市政府机关饭堂的日常开膳和市委市政府公务接待工作;
7、负责市应急、机要通讯车辆的日常管理工作;
8、负责推进、指导、协调和监督全市公共机构节能工作;
9、负责市政府办公楼、市政府第二行政办公区、人民会堂、纪委监委办公区、市信访局、大院生活区及市政府前后广场等区域的安保工作。
10、负责市政府办公楼、市政府第二行政办公区、人民会堂、纪委监委办公区、市信访局、大院生活区及市政府前后广场等区域水电的管理和维修维护工作。
11、负责市委、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协交办的其他工作。